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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下业务指导 提升审理工作整体水平

2018年08月01日 15:05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参与互动 

  加强对下业务指导 提升审理工作整体水平
  ——落实监察法对案件审理工作的新要求(六)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赵乐际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推动工作延伸到基层、责任落实到基层”“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重庆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陈雍表示,“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切实发挥直辖市纪委监委特点,必须加强对下业务指导,共同推动全市案件质量整体提升。为贯彻落实领导要求,重庆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整合多方力量,创新指导方式,上下协同联动,不断增强审理业务指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形成全市上下不折不扣落实“各级监委查办的案件质量比监察体制改革前的案件质量只能更高,而不能更低”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构建严密指导体系,实现上下一体联动

  坚持内外结合和上下联动统一,积极融合资源,巩固“前台”,完善“后台”,努力构建横向广交流、纵向大延伸的一体化、网络化审理工作格局,使业务指导工作接地气、聚人气、显生气。

  抓点顾面,搭建指导平台。坚持分组分片与重点联系相结合、先进引领与后进帮扶相结合,案件审理室成立4个业务指导组,分片负责联系指导全市38个区县纪委监委和39个派驻派出机构的案件审理工作,畅通上下沟通渠道,实现业务指导全覆盖。建立案件审理工作联系点制度,选择14个综合水平高的单位作为工作联系点,协助做好业务指导工作,实行动态管理,每2年重新确定一次。筛选7个审理工作薄弱单位,对应确定1名审理干部进行“一对一”重点指导帮助,通过驻点指导、专题授课、个案指导等方式确保其不“掉队”,推动全市审理工作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建立“一网一群一简报”,促进“上联下通”。依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审理室网站,建立子网站,开设案例指导、案件审理大家谈等8个专栏,并同步为38个区县开通连接端口、开辟专栏、赋予使用权限,推动审理干部共建信息、共享成果,为案件审理工作插上科技翅膀。建立审理室工作微信群等网络平台,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有针对性开展业务指导,实行网络交流平台值班制度,由区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轮流值班,负责问题解答、汇总分析等工作,充分发挥基层横向交流作用。坚持编撰《审理参考资料》,丰富新规解读、案例分析、工作动态等栏目,强化政策指导,现已编辑82期。

  创新和改进指导方式,解决基层业务难题

  强化全市审理工作“一盘棋”思想,采取多项措施强化对下指导,促进全市审理干部“会为、能为、善为”,全面提升全市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加大对共性问题指导力度。定期系统梳理、深入研判案件审理工作中存在的普遍性疑难复杂问题,坚持于法有据、行稳致远原则,下发《市纪委监委机关案件审理指导意见》,目前已下发2期,指导解决一些共性问题。在《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证据指引之一》的基础上,拟陆续出台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重大责任事故等罪名的证据指引,力争在3年内完成对监委管辖88个罪名的证据指引制定工作。加强对报批、报备等案件的审核把关,实行“两报告”制度,即对案件形成审核报告,对办案单位在实体、程序、文书等方面存在的质量问题形成综合报告,并进行书面反馈。同时,定期对报批、报备等案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系统梳理,将共性问题在全市范围内通报。规范对下级审理业务咨询的受理、答复工作,建立登记制度,案件审理室审理人员接受咨询后,将咨询问题、答复意见记录在册,并安排专人收集、汇总,对重大疑难复杂问题提交室务会集体讨论后再进行反馈。

  建立典型案例库。为落实“四个精准”“三个负责”要求,防止定性适用不当、处理畸轻畸重,案件审理室依托纪检监察内网,收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办理的典型案例,建立违纪违法犯罪案例库。案例库分为“违纪案件”和“职务违法犯罪案件”两大类,其中,违纪案件细化为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组织纪律、违反廉洁纪律、违反群众纪律、违反工作纪律、违反生活纪律7个板块;职务违法犯罪案件细化为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重大责任事故及其他犯罪案件6个板块。严把入库案件程序关、质量关,坚持从严选择、管理、使用,明确3名审理干部专门负责,对拟入库案例经室领导审核通过后,才能将案件主要事实、处理处分决定、判决书等编辑入库。案例库实行动态管理,实时更新。输入案件类别关键词,即可浏览同类多个具体案例,作为定性量纪参考,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指导作用。

  加强案件质量检查。完善《重庆市党纪政务案件质量检查评定办法》,规范检查评定程序、细化质量评定标准,既为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提升案件质量指明方向,又为规范检查评定工作提供操作指南。以3年为一个周期,每年分别以“纪律处分执行专项检查、对受处分人员集中回访、案件质量专项检查”为主题开展活动,推动以查促改、以评促进。

  服务改革大局,推动案件质量整体提升

  站上新起点,面对新形势,准确理解把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基本要求,紧紧围绕案件质量这一“生命线”开展对下审理业务指导,锻造纪法皆通的“专才”和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专家”。

  开展案件质量提升专题培训。采取“联合培训+案例教学”方式,由案件审理室会同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指导室组织开展300余人参加的案件质量提升专题培训班,始终将案件质量的主题贯穿于5天课程之中。秉持案件质量是靠查出来而不是靠审出来的理念,参训人员中,不仅有审理干部,还有审查调查室干部,把质量意识贯穿到所有办案环节、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围绕实用法规、操作实务,在课程设置上,涵盖问题线索处置、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办案安全等重点环节;除传统讲授式外,在方式方法上,有你问我答互动式的交流,还包括观看庭审录像,真正让参训学员带着问题来、带着答案回,实现“党性再锤炼、工作再落实、素质再提升”的培训初衷。

  开展对职务犯罪案件同步指导。建立跟案学习机制,轮流从区县纪委监委抽调1名审理干部参加市纪委监委自办案件的审理工作,跟案学习、“以案代训”,传导理念、交流经验。抽调结束后,抽调人员撰写心得体会向所在单位报告,发挥“传帮带”作用,切实带动本地审理工作水平提升。建立对职务犯罪案件现场同步指导机制,案件审理室成立案件指导处,从区县纪委监委挑选2名审理业务骨干组成审理人才库,对区县纪委监委拟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案件进入审理环节后,指导处和审理人才库各1名同志实地查阅全案材料,对事实证据认定、定性处理、涉案款物等方面进行指导,面对面反馈意见,并将指导情况、发现的问题形成书面材料。同时,还定期汇总、梳理形成专门指导报告呈报有关领导。目前,已对区县纪委监委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25件进行现场同步指导,反馈指导意见200余条,切实提升区县纪委监委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质量和水平。此外,在区县同步指导过程中,还主动走访所在地的检察院、法院,了解监委办案质量和法法衔接情况。(重庆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

【编辑:左盛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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