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落实惠师举措 确保教师工资不低于公务员
2018年08月02日 06:09 来源:人民日报 参与互动
广西柳州市柳城县古砦仫佬族乡大岩垌村大岩垌小学,仅有一名教师潘善吉和一名学生李建文在上课。 中新社记者 朱柳融 摄
教育部要求落实各项惠师举措
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
本报北京8月1日电 (记者张烁)日前,教育部发布《关于做好庆祝2018年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校不折不扣落实好国家关于教师地位待遇的各项惠师举措,落实公办中小学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特殊的法律地位,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优化经费投入结构,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据悉,今年9月10日是我国第三十四个教师节,今年教师节的主题是“弘扬高尚师德,潜心立德树人”。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启动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开展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评选表彰,推选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等活动。
通知要求,各地要抓紧制定出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的贯彻实施意见,因地制宜提出务实管用的政策举措,让政策红利最大程度惠及广大教师;大力弘扬尊师重教传统,将传承优秀尊师文化贯穿活动的始终,引领师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将尊师敬师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大力宣传和表彰优秀师德典型,弘扬崇高师德,进一步健全落实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编辑:孙静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