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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打击傍名牌等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

2018年08月02日 09:3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8月2日电 据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消息,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8月1日发布《关于加大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力度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指出,拼多多购物平台上涉嫌销售侵权假冒商品近日引发热议,在2018年度相关专项行动中,要将打击包括“傍名牌”在内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其他商标侵权、相关虚假宣传和违法广告等违法行为,列为重点打击目标。发现的涉嫌重大违法线索,要对生产、销售等相关环节进行全链条调查处理。

资料图: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chinanews.com/'>中新社</a>记者 贾天勇 摄
资料图: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新社记者 贾天勇 摄

  《通知》称, 近日,社会舆论热议拼多多购物平台上涉嫌销售侵权假冒商品。为了有效履行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保护消费者和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要加大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力度。

  《通知》要求, 实施全链条打击。在总局部署的2018年度相关专项行动中,将打击包括“傍名牌”在内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其他商标侵权、相关虚假宣传和违法广告等违法行为,列为重点打击目标。发现的涉嫌重大违法线索,要对生产、销售等相关环节进行全链条调查处理。各地监管部门可从调查网络交易平台(网站)入手,进一步发现上、下游涉嫌违法生产经营者,并将违法线索及时移送相关属地监管部门。属地监管部门应逐一排查,对于情况属实的应依法从严查处,并及时向社会披露。

  《通知》提出,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各地监管部门应充分发挥媒体监督的作用,及时受理、认真调查处理商标权利人和消费者的投诉、举报,加大对相关违法广告的监测力度,通过各种渠道扩大相关违法线索的来源。

  《通知》强调,落实经营主体责任。督促网络交易平台(网站)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切实维护商标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相关专项治理。对于不履行法定义务的网络交易平台(网站),依法从严查处。

  《通知》明确,加强部门监管协作。充分发挥网络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的作用,各司其职,加强协作。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编辑:刘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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