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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检察院以法律监督促进依法行政

2018年08月10日 10:18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 

  启动公益诉讼监督检察建议落实
三明市检察院以法律监督促进依法行政

  □ 本报记者   王  莹

  □ 本报通讯员 陈长回

  “以前受一果多因影响,个别地方的人防工程异地建设费征收困难。而现在,如果不认真落实检察建议,检察院就会启动公益诉讼程序进行监督,及时纠正不规范执法行为,以后再出现类似的问题自然都可迎刃而解。”谈及检察院通过检察建议和公益诉讼对依法行政的监督促进,三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罗兴木由衷赞叹。

  据了解,近年来,三明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针对行政执法的重点关键领域发出多份检察建议,并适时启动公益诉讼程序,不仅有效引导多方联动大力落实检察建议,而且达到了教育一批干部、转变执法观念、改善执法环境的监督目的,催生了多赢共赢的行政执法环境。

  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职

  2016年,为了确保建设单位依法依规建设人防工程,三明市检察院按照福建省检察院的统一部署,与三明市人防办联合开展执法检查活动。

  执法检查过程中,三明全市12个基层检察院针对各地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征收存在的问题,相继向当地人防办发出检察建议42份,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召开圆桌会议,督促相关执法部门依法履职。同时,对经检察机关诉前检察建议督促仍不整改落实的,依法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3起。

  “2009年,建宁县人防办征收的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才5万元。2016年,被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后,建宁县人防办2017年征收的人防工作易地建设费就达214万元。对比之下,成效十分明显。”罗兴木介绍说,三明检察院监督措施的落实到位,有力地推进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的征收工作,2016年以来累计催缴到位人防异地建设费3000余万元,真正做到当建则建、当收则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明市检察院还把人防领域专项监督经验推广运用到其他领域,相继开展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专项监督、土壤污染防治专项监督、非法采砂专项整治、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专项监督等一系列专项活动,从中梳理一批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强化法律监督职能,促进依法行政,维护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2016年以来,三明两级检察院共向国土、市场监督管理、环保、农业、林业和民政等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332件,先后提起民事、行政公诉诉讼19件,案件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土地出让和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成功追缴矿山恢复治理保证金1500万余元,督促收回土地出让金547万余元,追回被违规领取的城乡低保金、国家生猪养殖补助和环境损害赔偿金共483万元,催缴水土保持费640万元、督促修复被毁林地863.42亩、清除违法堆放危废物品600多吨。

  联动协作落实检察建议

  针对三明市检察院积极探索建立联动协作机制,三明市委市政府给予了大力支持,相关部门也是密切协作配合,为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三明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发展的实施意见》,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纳入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三明总体部署,作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保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手段。

  三明市检察院还与市政府联合出台《关于建立依法行政与检察监督互动机制的实施意见》,并先后与三明中院、市环保局、市民政局会签办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工作意见,规范检察建议办理和公益诉讼活动,确保绝大多数案件能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解决。

  各基层检察院也积极探索加强监察委协调配合机制,清流县、建宁县、沙县等地检察院与当地监察委联合出台《关于在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与监察委建立案件线索移送反馈、联合监督检查、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全面整合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及时督促纠正审判违法行为和行政违法行为,确保检察建议得到有效落实。

  精准监督有效防范风险

  结合办案有针对性地提出检察建议,开展精准法律监督,也是三明市检察机关的特色之一。

  在对2014年办理的案件进行全面梳理时,将乐县检察院发现其中有3起失信被执行人涉嫌信用卡诈骗犯罪,且信用卡诈骗行为均发生在其被法院列为失信人员之后。

  为此,将乐检察院先后向县工商银行、人行、银监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要求他们加强信用卡发放管理工作,摸排失信人员持有信用卡情况,完善内控制度,建立防范失信人员被执行人信用卡恶意透支应急处置机制,堵塞安全漏洞,防范金融风险。

  同时,将乐检察院牵头组织县法院、人行、银监部门和辖区的7家银行召开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联席会,分析研判金融风险情况,探索建立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与银行征信系统相衔接机制。并与县法院、人行、银监等部门联合会签《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卡管理共同防范金融风险的工作机制》,达到共同预防信用卡诈骗犯罪,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制度建立。

  据了解,今年1至7月份,将乐县法院共录入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达1039人次,并与银行系统实现失信被执行人员的信息共享,夯实了防控金融风险工作的基础。

【编辑: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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