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央区劳动仲裁7月起实行立案登记制
未央区劳动仲裁7月起实行立案登记制
本报讯 记者张维 通讯员佘昱 记者近日从陕西省人社厅获悉,西安市未央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作为西安市首家落实收件登记制的仲裁机构,自2016年起,通过在立案时书面告知申请人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权利义务、法律风险等事项,及时有效地受理争议案件。该机制运行两年来,取得良好效果。
2018年伊始,未央区仲裁院坚持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阳光仲裁,公平公正,加强裁审衔接力度,改革仲裁立案受理制度,变“收件登记制”为“立案登记制”。自2018年7月1日起,正式实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立案登记制。制定了《西安市未央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关于立案登记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严格执行立案标准,禁止在法律规定之外设定受理条件,推动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仲裁制度,依法保障当事人行使仲裁权利;加强监督,全面做到公开、透明、高效,杜绝有案不立、拖延立案问题,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案件,区仲裁院必须依法受理,对非仲裁范围的,告知引导其维权渠道,使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为确保立案登记制的有序推进,区仲裁院将大力加强立案服务的软硬件建设,为当事人提供仲裁引导、登记立案、查询咨询、法律援助等各项便民立案服务项目,实现“多渠道、一站式、全方位”的仲裁利民服务。此外,区仲裁院还将同步加强推进调解速裁机制改革,广泛开展先行调解、调裁对接、简案快审、繁案精审,不断优化仲裁审理模式,实现高效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