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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农村不足100人的学校按100人拨付公用经费

2018年08月27日 19:5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资料图:徐家垛乡割麦小学覆盖6个村委21个自然村。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中新网8月27日电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巩固完善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逐步实行全国统一的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落实对农村不足100人的小规模学校按100人拨付公用经费和对寄宿制学校按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政策。

  《意见》明确,重点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始终坚持把义务教育作为教育投入的重中之重,切实落实政府责任。进一步提高全国特别是西部地区义务教育巩固率,加大教育扶贫力度,为彻底摆脱贫困奠定基础。

  《意见》要求,巩固完善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逐步实行全国统一的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落实对农村不足100人的小规模学校按100人拨付公用经费和对寄宿制学校按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政策,单独核定并落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公用经费,确保经费落实到学校(教学点),确保学校正常运转。

  《意见》还要求,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提升乡村学校办学水平,振兴乡村教育。推动建立以城带乡、整体推进、城乡一体、均衡发展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控辍保学、“大班额”、随迁子女就学、家庭无法正常履行教育和监护责任的农村留守儿童入校寄宿等突出问题。

【编辑:李雨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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