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40年法学教育与改革开放同频共振

2018年08月31日 14:45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 

  40年法学教育与改革开放同频共振

  □ 本报记者 赵丽

  引言

  先于改革开放一年,高考制度恢复。法学教育课堂重开,一批学子从此与法律结缘。

  此后40年间,在改革开放初期进入法学院系的这批学子,或精于法学研究,或工于法治实践,成为服务改革开放、建设法治中国的中坚力量;在改革开放初期着力恢复的法学教育,紧扣时代发展脉搏,同改革开放一起结出累累硕果。

  1977年10月21日,《人民日报》第一版发布了恢复高考的消息。当时正在湖北省襄阳县峪山公社“抓革命、促生产”的吴汉东,马上报名,开始备考。

  那年冬天,吴汉东收到了湖北财经学院法律专业录取通知书。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全会确定的实施改革开放政策,不仅解放了生产力,促成经济大发展,同时也对法学教育带来了深远影响。

  如今已是我国著名知识产权专家的吴汉东,成为这场伟大变革的受益者、参与者。

  从1978年至今的40年,我国法学教育从恢复走向繁荣,众多法学院校为国家输送了大量法治人才,培养了法治社会建设的中坚力量。在这40年中,我国法学教育的培养目标和培养模式也在发生转变,从专业教育转向职业教育,逐步探索中国特色的法学教育模式。

  恢复

  满足重建法律秩序需求

  忆及刚进大学校园时的情形,吴汉东感慨:老师们准备教书,我们准备读书。法学教育基本处于草创阶段,很多书、很多教材都没有,但这并没有阻碍学生们的求知欲。

  那个时期,包括法学在内的人文社会科学的知识体系、课程体系都处于重建的起步阶段,许多课程还在摸索,根本没有教材。

  法学,不仅教科书少,在全国范围内也没有几所高校招收法学学生。

  吴汉东参加高考那年,全国只有北京大学法律系、吉林大学法律系、湖北财经学院法律系三所高校的法律系恢复招生。

  当时,中国刚从十年特殊时期走出,需要重建法律机构和法律体系。可现实并不乐观:据1983年对全国各级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政府部门的干部队伍的统计,属于大专以上学历的占8%;属于高中和中专学历的占33.6%;属于初中学历以下的占58.3%。其中,法律大专以上毕业的占3%;接受过短期法律知识培训的占54%;未接受过法律知识培训的占43%。尽快恢复发展法学教育,加快培养法律人才,是中国在上世纪80年代初所面临的最重大、最紧迫的课题之一。

  另一方面,随着改革开放的实施,经济体制改革迫切需要处理经济生活中划分权利的法律。从这一国情看,法学普及教育以及法律人才的培养也是刻不容缓。

  1978年,西南政法学院和中国人民大学等法律系开始招生。紧接着,北京政法学院、华东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学院开始招生,各综合大学也陆续重建法律系开始招生。

  1983年年底到1984年年初,司法部和教育部联合召开全国高等法学教育工作座谈会,肯定了改革开放后“积极发展多层次、多规格、多种形式的高等法学教育”。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宇,是在1979年考入西北政法学院。他曾撰文回忆:全国高等法学教育工作座谈会还决定,在大批培养后备力量的同时,大力培训在职干部的实践经验,并把它作为今后发展高等法律教育的基本方针确定下来。同时,还对政法院系分工、人才培养的层次和规格、专业设置、教学计划、培养法学师资、教材建设、科研工作、图书资料、招生管理以及加强政法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发展设想提出了具体意见。

  “改革开放之后的中国,大量的立法需要学术的支持,国家需要有研究和实施法律的人才。要满足这一需要,急需相对稳定的职业法律人队伍,所以也带来法学学生人数的扩充。”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舒国滢说。

  对于那时的情形,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梁慧星曾做过研究:至1993年,已有5所政法学院和130个大学法律系,培养专科、本科、硕士、博士5万多人,有在校生4万人。此外,还有114个成人高等政法院系,培养成人本科、专科学员10万多人。还有58所中等司法学校,培养中等法律人才近10万人。基本满足了改革开放后重建法律秩序、法律机构对于应用型法律人才的需求。

  发展

  根据新要求培养应用型人才

  1992年,党的十四大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利于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两年后,世界贸易组织成立,以取代关贸总协定。1995年,中国正式提出加入世贸组织的申请,自此从复关转为加入世贸。

  随着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的确立、入世申请工作提速,国家对法学教育提出更高的要求和新任务,不仅要继续为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部门培养大批高素质的法律人才,而且要为各级政府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和社会中介组织培养大批高层次、多样化的应用型法律人才。

  1995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13次会议批准在我国试办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是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职业性学位,主要培养面向立法、司法、律师、公证、审判、检察、监察及经济管理、金融、行政执法与监督等部门、行业的高层次法律专业人才与管理人才。

  法学硕士的培养目标是以教学、学术等方面为指向,而法律硕士则是以致用、实务为指向。

  最开始,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批准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吉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武汉大学8所高校首批试点招收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

  之后,开设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高校越来越多。

  随着高等教育改革的深入,1997年教育部成立了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为全国法学院校建立了一个规范办学行为,加强指导、管理和监督的工作平台,并开展了一系列推动教学改革和教学建设的工作。

  进入新世纪,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奋斗目标,特别是全面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大背景下;法学教育随着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的重大改革、招生规模扩大、重点学科建设,不断呈现出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又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2001年,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第四个年头。这一年6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法官法和检察官法修正案,规定国家对初任法官、检察官和取得律师资格实行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

  2002年3月30日、31日,我国首次司法考试如期举行。

  国家司法考试作为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规范了特定法律职业人员的遴选条件,体现了我国法律人才选拔方式的重大变革和法律职业准入的制度创新,遴选和储备了大量法律人才,在我国法治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在促进司法工作职业化、专门化的同时,也对法学教育提出了新的课题。司法考试和法学教育的关系问题迅速成为法律院校、司法界和有关管理部门关注的热点。”贾宇撰文说,此后的很长一段时间,这些问题都被热议,“比如司法考试的性质、公正与质量、法律职业素质考核及其试题设计、考试模式设计及相关政策制定、通过考试后的职前培训等问题,都直接涉及法学教育的改革”。

  创新

  及时有效回应经济社会需求

  2014年的秋天,最高人民法院法官何帆在清华大学开了一门法学课——“中国司法制度与司法改革”。

  “据我所知,此前还没有哪个法学院专门开设过这个课程。”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何海波说。正是这位教书十载的法学专家,促成这堂课走进清华。

  这几年,何海波最担心的事,就是学生们理解不了现实。在他看来,法学院更多地在让学生进行法律理论、规范的学习。这虽然是必要的基本功,但要是光有这个基本功,会导致他们“不接地气”,缺少对实践的了解和操作技能。

  正是在这样的理念下,何帆第一堂课留的作业,一个是考据“干部”由来,一个是梳理“群众路线”在司法工作中的体现,还有一个是梳理不同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对“大局”或“中心工作”含义的阐述以及法院“服务大局”或“服务中心工作”的政策表现。

  这样的课程,随着法学教育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地出现在中国的法学课堂之上。

  “改革开放发展到21世纪,中国的法学教育处在了历史的转折点上,遇到前所未有的发展时机,不进则退。在中国改革和开放的背景下,我们都意识到加快法学教育改革的步伐和力度。只要方向清晰,目标明确,大胆改革,我们的法学教育就能紧跟时代脉搏和国际潮流,适时应对挑战和机遇,培养出一大批合格的专业型、复合型、实践型、国际型的高素质法律人才,为把中国建设成为现代法治国家作出应有的贡献。”贾宇说。

  在中国政法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副所长刘坤轮看来,改革创新的进程中必然伴随着阵痛。以推进“德法兼修”为例,因承担着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相关工作,学校在牵头制定的法学类专业核心课程体系“国标”中,将法学类专业的16门核心课改为“10+X”,将“法律职业伦理”直接纳入10门必修课之中。

  “此前我们沿用的法学核心课程体系,从1999年至今几乎20年没动过,做如此大的改动,难度可想而知。但要把德法兼修真正落到实处,从根本上解决法学教育理想信念、思想政治短板,法学课程体系改革无疑是个重要抓手。”刘坤轮说。

  2017年5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到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更是将中国法学教育推向了新的高度。

  “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教材体系建设对法治人才培养至关重要。”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黄进清晰地记得,总书记到学校考察时强调,在这个问题上要深入研究为谁教、教什么、教给谁、怎样教的问题,要有底气和自信,努力以中国智慧和实践为世界法治文明作贡献,要做中国学术的创造者、世界学术的贡献者。

  过去一年里,围绕深刻理解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针对新时代“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法学学科体系的构建和改革问题,中国政法大学思考和探索的脚步从未停歇——

  从2017年7月起,学校有关部门对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开大学等高校进行调研;

  2017年9月,学校召开构建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高端论坛,同时整合学校校刊资源构建中国政法大学杂志社,开设专栏,开展主题征文活动,围绕学科建设、学术问题、学术思想、学术创新等重大问题展开富有成效的讨论;

  2017年12月,举办旨在探讨“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的“法治中国论坛”,广邀法治实践部门、科研院所、法学高校的专家学者,就新时代法学学科建设思路、标准、路径等问题展开深入探讨,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学科体系的构建奠定基础。

  “法学研究要有及时有效回应经济社会需求的能力,而这些都需要有高水平的法学学科为依托。”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李树忠认为,对法学学科要统筹谋划、整体布局,该坚持的坚持,该调整的调整,该改革的改革,该创新的创新。

  结语

  改革开放40年来,伴随着中国的经济腾飞、社会进步,法学教育得到了迅猛发展。教育思想与教育观念推陈出新,形成了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的法学教育体系,办学条件不断改善,办学规模不断扩大、效益持续提高,造就了一大批爱岗敬业的教研人员,出版了大量论著,培养了多规格的、适应社会不同层次需要的高素质人才。

  可以预见,随着改革开放坚定不移地推进,面对不断出现的新挑战、新机遇,法学教育面临着进一步发展的新契机;不断完备的法学教育体系,将培养出更多专业型、复合型、实践型、国际型的高素质法律人才,服务于经济建设、法治建设。

【编辑:张燕玲】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