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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开设金融安全相关课程 引导大学生理财观念

2018年09月06日 14:0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北京9月6日电(记者 阚枫)日前,教育部办公厅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高校集中开展校园不良网贷风险警示教育工作,开设金融安全相关课程,引导学生树立金融理财观念和金融安全观念。

资料图:8月30日,3000余名2018级新生来北京大学报到。图为家长们帮新生拿着行李,冒雨前往学校宿舍。<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chinanews.com/'>中新社</a>记者 贾天勇 摄
资料图:8月30日,3000余名2018级新生来北京大学报到。图为家长们帮新生拿着行李,冒雨前往学校宿舍。中新社记者 贾天勇 摄

  通知称,随着治理力度加大,不良“校园贷”问题得到一定程度遏制。但近期发现,部分网络借贷平台为逃避监管,改头换面通过“回租贷”等形式继续面向在校学生开展贷款业务,严重威胁学生权益,危害校园安全。

  教育部要求,各地各高校要利用秋季开学前后一段时间,集中开展校园不良网贷风险警示教育工作。

  按照要求,高校应编写金融知识教育读物,针对不同地区、不同专业、不同年级对金融知识的需求差异,组织专家编写科学适用的金融基础知识教材、读本,提高金融知识教育的科学化、系统化水平。

  此外,要开设金融安全相关课程,各地各高校结合实际情况,通过开设金融学必修、选修课程,或以跨学科方式将金融安全知识教育纳入现有课程等方式,引导学生树立金融理财观念和金融安全观念。

  教育部要求,高校要增强学生对网贷风险的理解和认识,提高对不良网贷的甄别抵制能力。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理性消费观教育活动,及时纠正超前消费、过度消费和从众消费等错误观念,引导学生培养勤俭节约意识。

  此外,教育部要求高校完善监测机制,高校学工、宣传、财务、网络、保卫等部门要密切关注校园传单、熟人推荐、APP推送等校园网贷业务传播途径,禁止在学校宣传、推荐、代理不良网贷业务。

  通知特别提出,高校辅导员、班主任、学生骨干队伍要密切关注学生异常消费行为,并定期开展校园不良网贷的摸底排查。(完)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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