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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发展“枫桥经验”试点工作成功调解89万件矛盾纠纷

2018年09月27日 23:3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社北京9月27日电 (郭超凯)中国司法部副部长刘振宇27日在北京举行的司法部电视电话会议上表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试点工作开展三个月,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89万件,开展矛盾纠纷排查54.4万次。

  55年前,浙江枫桥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

  刘振宇表示,从5月底到8月底,司法部部署在9省(区、市)开展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试点工作。总的来说,试点工作进展顺利,达到了预期目的,首先体现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成效显著。各试点省份人民调解组织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54.4万次,发现信访苗头隐患4.5万件;调解各类矛盾纠纷90万件,调解成功89万件。大多数试点省份实现了信访部门受理信访事项数同比、环比双下降。

  其次是形成了可推广可复制的工作模式。刘振宇表示,黑龙江省大庆市结合本地实际,强化了组织、机制、人才“三重保障”的“四五四三”工作模式;宁夏回族自治区全面加强人民调解“四张网”建设。

  第三是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黑龙江、北京、天津、宁夏、浙江等地实现了县级行政区域全覆盖,试点省份新增人民调解员2.4万人,其中专职人民调解员8815人。第四是探索建立了一批特色鲜明的工作机制。各试点地区司法行政系统积极统筹法律服务资源,加强部门间协调联动,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合力。

  刘振宇指出,人民调解组织遍布城乡,人民调解员来自群众、熟悉社情民意,这种优势特点是其他纠纷解决方式所不具备的。近期,司法部即将印发《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完)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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