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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是》刊发专家文章:交融共存是新疆地区宗教关系的主流

2018年10月16日 21:1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社北京10月16日电 最新一期《求是》杂志(2018年第20期)刊登题为《交融共存是新疆地区宗教关系的主流》的文章指出,新疆历来是多民族聚居和多种宗教信仰并存的地区,一教或两教为主、多教并存是新疆宗教格局的历史特点,交融共存是新疆宗教关系的主流。

  文章作者为新疆社会科学院宗教研究所研究员马品彦和新疆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党委书记、教授祖力亚提·司马义。

  文章指出,多种宗教交融并存是新疆宗教发展演变的基本特点。新疆地处中国西北、亚洲腹地,自古以来就是东西方经济、文化交流的重要通道和枢纽,也是各种宗教传播和汇聚之地。

  回顾自原始社会开始,新疆地区产生过萨满教,并有袄教、佛教、道教、摩尼教和景教以及伊斯兰教等一些东西方宗教沿着丝绸之路陆续传入;至16世纪初,形成以伊斯兰教为主要宗教、多种宗教并存的格局。该文指出,“三股势力”否认新疆自古以来多种宗教并存的历史,鼓吹宗教极端思想,蛊惑信教群众,实质是打着宗教的幌子进行渗透破坏、煽动暴力恐怖活动。

  文章指出,多种宗教和谐共处、交融共存是新疆地区宗教关系的主流。在新疆地区宗教发展演变史上,曾经出现过宗教战争或教派冲突,对经济社会造成严重破坏,给各族人民带来深重苦难,使人们失去信仰自由。但在历史发展的长河中,这些战争或冲突是相对短暂的,从来没有改变过新疆地区多种宗教并存的格局,也从来没有改变过多种宗教吸收融合、平和包容的关系。近年来,宗教极端势力极力否定新疆宗教交融共存的历史,其目的就是企图利用宗教煽动、蛊惑、蒙蔽信教群众,排斥其他宗教,造成“一教独大”的局面。

  分析史料,作者指出,维吾尔族先民一直信仰多种宗教,改信伊斯兰教是多重历史因素作用的结果。维吾尔族先民最初信仰的是原始宗教和萨满教,后来相继信仰过祆教、佛教、摩尼教、景教和伊斯兰教等。维吾尔族信仰伊斯兰教,不是当时民众主动改信,也不是民族分裂势力鼓吹的所谓“伊斯兰教比佛教具有振奋战斗力的作用”,而是统治阶级强制推行的结果。事实表明,伊斯兰教既不是维吾尔族人“天生信仰”的宗教,也不是“唯一信仰”的宗教。直到今天,仍有一些维吾尔族群众信奉其他宗教或不信仰宗教。

  文章认为,促进宗教关系和谐是新疆稳定繁荣的历史经验。宗教关系和谐对新疆经济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历史经验表明,只有宗教关系和谐,新疆的社会稳定和经济繁荣才有基础和保障。

  文章指出,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宗教极端思想进入新疆并不断蔓延,成为新疆暴力恐怖活动多发频发的思想根源。需要厘清的是,在新疆,宗教极端思想打的是伊斯兰教的旗号,但其并不是伊斯兰教,与伊斯兰教有着本质区别。宗教极端思想披着宗教外衣,打着宗教旗号,宣扬“神权政治论”“宗教至上论”“异教徒论”“圣战论”等极端思想和反动主张,鼓吹暴力恐怖活动,企图利用宗教制造民族分裂和煽动暴力恐怖活动,这同伊斯兰教倡导的爱国、和平、团结、中道、宽容、善行的教义是完全背道而驰的。因此,宗教极端思想不是宗教,其本质是反人类、反社会、反文明、反宗教的异端邪说。防范和打击宗教极端势力,不是打击宗教,更不是消灭宗教,而是铲除滋生宗教极端思想的土壤,更好地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权利。

  作者认为,应坚持中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用中华文化浸润中国各种宗教,支持宗教界深入挖掘教义教规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对教义教规作出符合中国社会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价值的阐释,努力把宗教教义同中华文化相融合,教育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努力为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文化繁荣、民族团结、祖国统一服务。(完)

【编辑:刘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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