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贵州一股级干部贪污挪用上千万元被判12年

2018年10月22日 16:16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 

  小官巨腐!私刻公章、伪造签字,贵州一股级干部贪污挪用上千万元被判12年

  新华社贵阳10月22日电(记者骆飞)日前,贵州省毕节市织金县检察院通报了一起“小官巨腐”案例:该县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和城市建设管理局原房屋征收股股长王红梅私刻公章、伪造领导签字等,贪污、挪用公款被判刑12年,涉案金额达1000多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王红梅利用担任织金经开区管委会财政局、织金新区碧云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出纳,以及从事水西水务公司部分财务工作的职务便利,采取私刻相关单位印章、伪造领导签字、伪造相关虚假票据、虚列支出等手段非法占有公款13388438.80元;采取伪造虚假银行对账单、虚列现金收支账的方式,挪用公款1716901.21元购买彩票进行营利活动。

  一审判决:被告人王红梅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总和刑期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同时,将其贪污所得的赃款13388438.80元,予以追缴,发还被害单位。

【编辑:李玉素】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