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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诉区政府 北京市昌平区区长出庭应诉

2018年10月26日 02:56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参与互动 

  企业诉区政府 昌平区区长出庭应诉
   原告企业认为区政府未履行如实告知法定职责 区政府称已全面查找并法定告知政府信息

  昌平区区长作为被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

  昨天下午,北京四中院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北京万盛天地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盛天地公司)诉被告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一案。本案由四中院程琥副院长担任审判长,昌平区区长王合生作为被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原告

  昌平区政府没履行法定职责

  在昨天的庭审中,原告方由代理律师出庭,昌平区区长则作为被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万盛天地公司称,公司于2018年5月28日向被告昌平区政府提交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请求公开回龙观“双创社区”相关政府批文等信息,包括回龙观“双创社区”批准用地文件、报批材料、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相关政府信息材料。

  原告称,昌平区政府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后,作出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告知原告:“关于回龙观‘双创社区’,昌平区政府未制作、未获取、未保存任何政府批文。”原告认为,昌平区政府作出的《告知书》未履行如实告知的法定职责,因此起诉到法院,请求依法撤销昌平区政府作出的《告知书》,并依法判决昌平区政府限期履行法定职责。

  被告

  区政府办理程序符合法律规定

  对于起诉,被告昌平区政府辩称,2018年5月28日,区政府收到原告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法受理并出具《登记回执》。后被告作出《补正申请告知书》,2018年6月5日,区政府收到原告提交的《关于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的说明》及相关附图。区政府依法作出《延长答复期告知书》,并于2018年6月28日作出《告知书》,邮寄送达原告。区政府办理程序符合法律规定。

  2018年6月5日,区政府就原告要求获取的信息向区发改委、区住建委、区规划国土分局、科技园区昌平园管委会等部门进行了核实。各相关单位及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根据各自职责和工作实际对信息进行了全面查找。区政府根据查找情况作出《告知书》。综上,区政府依法履行了全面查找、法定告知的义务,作出的书面答复法律适用准确,事实认定清楚。故请求法院依法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审理

  焦点为被告是否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庭审前,合议庭组织了庭前证据交换,厘清了本案争议焦点,即被告是否履行了如实告知义务。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在审判长的指导下,围绕争议焦点展开陈述和辩论,充分发表了诉辩意见。昌平区区长王合生全程参与应诉答辩,详细听取了原告的辩论意见,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和解释。

  王合生区长在庭审中介绍,“双创社区”依托回龙观社区高密度、多元化创新人群聚集的强大优势,可以使科技人才能“在家门口就业,在家门口创业”。昌平区在2016年被评为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集聚区,双创社区不是一个具体的商业开发项目,而是一个推广创业的示范区域性经济发展的概念。

  庭审结束后,王合生与原告进行了充分沟通。王合生区长表示,区政府十分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不管当事人是企业还是个人,均予以认真对待。区政府将了解行政相对人的诉求和诉讼目的,积极化解行政争议,保障公民知情权。

  本案没有当庭宣判。

  文/本报记者 李铁柱 供图/郭泽晋

【编辑:于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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