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河南三门峡市原市委书记杨树平受贿案一审被判12年

2018年10月26日 19:3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社郑州10月26日电(记者 董飞)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三门峡市原市委书记杨树平受贿案,对被告人杨树平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扣押、退缴在案的赃款赃物依法没收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予以追缴。

  10月26日,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发布了上述消息。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3年至2015年,被告人杨树平利用其担任焦作市市委副书记、三门峡市市长、三门峡市市委书记的职务便利,或者利用其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在矿产开发、土地拆迁、企业发展、工程承揽、职级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单独或伙同他人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823.15645万元、美元1万元、澳元4.5万元、购物卡券18万元。

  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树平的上述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公开资料显示,2015年7月份,时任三门峡市委书记杨树平被河南省纪委通报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完)

【编辑:刘欢】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