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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首例监察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一审开庭

2018年11月13日 18:5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贵阳11月13日电 (记者 张伟)记者13日从贵州省人民检察院获悉,由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三都水族自治县原县委书记梁嘉庚涉嫌受贿罪一案,日前在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该案系贵州省首例由贵州省监察委员会调查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

  检察机关指控:梁嘉庚在任独山县委副书记、县长及三都水族自治县县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建设、资金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梁嘉庚对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当庭表示认罪悔罪。鉴于案情重大复杂,该案将择期宣判。

  该案一审开庭时,黔东南州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继忠出庭支持公诉。检察机关表示,检察长作为员额制检察官回归办案一线,出庭支持公诉,办理重大、疑难案件,是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具体体现,是构建领导带头办案新常态,促进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升检察办案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检察长对监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出庭支持公诉,也彰显了监、检合力反腐的司法权威,实现了反腐败工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官方通报显示:2018年1月,梁嘉庚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此后经贵州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梁嘉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完)

【编辑:刘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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