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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健委:不得在医疗机构以外实施捐献器官获取手术

2019年01月28日 16:1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资料图:心脏移植手术现场。 <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chinanews.com/'>中新社</a>记者 刘冉阳 摄
资料图:心脏移植手术现场。 中新社记者 刘冉阳 摄

  中新网客户端1月28日电(记者 张尼)国家卫健委日前发布《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规定》,其中明确,人体器官获取组织(简称OPO)应当在红十字会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现场见证下获取捐献器官,不得在医疗机构以外实施捐献器官获取手术。捐献者所在医疗机构应当积极协助和配合OPO,为实施捐献器官获取手术提供手术室、器械药品、人员等保障。

【编辑:刘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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