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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逃“零增长”如何实现?北京去年阻止15名监察对象出境

2019年02月01日 03:31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参与互动 

  北京2018年阻止15名有外逃倾向的监察对象出境——

  外逃“零增长”是如何实现的

  “防住一个,就等于追回一个。”2018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推进追防一体化,建立防逃预警和应急联动机制,关口前移,抓早抓小,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一批有外逃倾向的监察对象及其他涉案人员被及时封堵在国门之内。仅北京市就阻止15名企图外逃的监察对象出境,实现外逃人员“零增长”。透过北京防逃实践可以看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所带来的制度优势正在持续释放出治理效能。

  以“硬”碰“硬”,不断压实主体责任

  追逃追赃一直被视为难啃的“硬骨头”。而在北京,这根“硬骨头”更是出了名的又“冷”又“小”。

  “冷”,是因为北京挂账的外逃人员,出逃时间普遍在上世纪90年代到2000年左右,距今时间长,中间变换身份、多次转移第三国可能性高。“小”,则是由于地方外逃人员大多是“小官”,职务级别不高,加上事发较早,涉案金额也相对较小,因此在与国外司法机关配合衔接方面困难重重。

  “骨头”难啃,困难重重,怎么办?思路、出路都来自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实践。

  北京市委将追逃防逃工作纳入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全局工作和反腐败斗争整体部署中,市委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会议、听取汇报、提出要求,为全市追逃防逃追赃工作明确目标、把握方向。各级党委(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实行“一案一报”“零报告”等制度,各区也先后建立了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防逃工作协调机制,并以此为重要抓手,将追逃防逃工作纳入各区委的反腐败重点工作,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各级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对追逃防逃工作直接部署、重大问题直接过问、重点任务督促落实。

  市区两级纪委监委落实好主办责任。北京市纪委监委设立第十七审查调查室,专司反腐败追逃防逃追赃工作。追逃办各成员单位既各司其职,又团结协作,建立全市联动、内外协作、上下贯通的追逃防逃机制,形成持续震慑。

  追防并重,防住一个就等于追回一个

  北京市坚持下先手棋,打主动仗,积极推进“追防一体化”机制建设。

  北京市追逃办印发《北京市关于“追防一体化”机制建设的实施办法》,着眼于追逃防逃追赃的关键环节,从制度层面对追逃防逃工作予以保障。办法明确了市区(系统)追逃防逃联动工作机制、追逃追赃成员单位专项行动协同机制、立案单位追逃包案责任机制、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外逃和擅自因私出国(境)实时报告机制等10项机制,细化20项工作任务,将防逃工作与追逃追赃工作同部署、齐推进。

  针对重点个案,在中央追逃办的统筹协调下,北京市纪委监委积极探索与国外司法机构开展反腐败国际合作,通过发布红色通缉、提出刑事司法协助等方式,提请中央有关部门和我驻外使领馆,与国外司法机构对接合作。北京市纪委监委还与中美执法合作联合联络小组反腐败工作组、美国移民海关执法局、新西兰驻华警务机构开展个案磋商。

  与此同时,将新增监察对象全部纳入防逃体系,严格执行党员干部的证照管理、出入国(境)审批报备制度,把防逃工作与“裸官”任职岗位管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管理结合起来,凡是北京市的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只要未经正常程序私自出入国(境),第一时间都必须向市追逃办报告。同时,强化关键岗位和重点领域监督,坚持关口前移,动态分析所掌握的证照办理、资金流向等信息,提前采取措施,有效避免外逃情况发生。

  一案一策,立案与防逃同部署同安排

  追逃防逃光有干劲、有机制,没有实招不行,最后还是看能不能追回来、防得住。

  在协调机制和追防一体化的工作架构下,北京市各级追逃防逃机构强化精准思维,施行“一案一专班”,量身定制防逃工作方案。

  “一案一专班”,顾名思义,谁立案谁负责,每个案子都有单独的档案,并由专人负责,立案与防逃同考虑、同部署、同安排,着力推进防逃预警机制建设,严把立案环节防逃阻逃关。严格落实防逃端口前移工作机制,一旦有初核案件,就要同步考虑防逃问题。在初核、立案或启动纪律审查时,纪检监察、检察和公安机关及时跟进收缴出国(境)证照、边控、冻结资产等防逃措施,必要时则由市追逃办紧急启动防逃“绿色通道”。

  2018年7月,丰台区纪委监委在对一问题线索进行初核时,了解到被调查人持有护照和港澳通行证,并有多次出入境记录。在研判认为其有外逃风险后,区纪委监委与市追逃办上下联动,及时采取边控措施,成功阻止两名被调查人员外逃。

  “北京市不断完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的防逃预警措施,防逃工作机制日臻完善,‘不敢逃’‘不能逃’的防逃体系已初步形成。”北京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陈雍表示。

  北京的实践并非个案。2018年5月,西南林业大学原校长蒋兆岗涉案潜逃,严密的防逃措施令其无路可走,只能藏匿在昆明某小区,仅20天后就被抓获。广东省中山市政协原副主席贺振章曾多次申请出境,组织部门在审批前征求纪委意见,省纪委根据掌握的贺振章问题线索情况,均不予同意其出境。2018年7月,贺振章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

  近日,“天网2019”行动正式启动。“力度决不减弱,态度决不动摇。”中央追逃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完善防逃制度机制,斩断赃款跨境转移渠道,推进追逃防逃追赃一体化建设。(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张祎鑫 本报记者 郭云峰)

【编辑:房家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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