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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多部报告

2019年02月27日 05:53 来源:人民日报 参与互动 

  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落地有声

  发现的问题均已依法查处

  本报记者 王比学

  2月26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受国务院委托,报告了国务院关于研究处理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情况以及有关决议落实情况。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把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作为2018年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栗战书委员长亲自担任执法检查组组长,并带队进行实地检查。全国人大常委会还专门加开一次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作出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

  李干杰说,国务院高度重视报告和审议意见研究处理以及决议落实工作。通过执法检查,有力推动了大气污染防治法全面有效实施。地方和部门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法律责任进一步落实,配套法规和标准加快完善,企业守法意识明显增强。

  2万多个涉气环境问题正持续督促整改

  为加强源头防控,生态环境部联合相关部门大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用地结构,注重发挥结构调整优化在大气污染防治中的治本作用。组织修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进一步提高相关高排放行业的准入门槛。继续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实施分类指导、分类处置。财政部安排资金139.2亿元用于支持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35个城市的农村地区散煤治理和清洁取暖。

  在严格监管执法方面,李干杰介绍,生态环境部组织开展了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充分运用在线监控、热点网格、卫星遥感等科技手段,现场检查发现“散乱污”企业、工业企业环境违法等涉气环境问题2万多个,正在持续督促整改。针对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发现的38个问题,均已责成地方依法查处,累计实施行政处罚28起、罚款467万元。截至目前,除内蒙古包头亚新隆顺特钢有限公司、陕西延长石油兴化化工有限公司完成阶段性整改外,其余已整改完毕。

  10多项更严地方排放标准出台

  李干杰介绍,目前,31个省(区、市)全部完成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条例的制修订工作,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明确和细化相关法律规定。从2018年10月1日起,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工业企业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地区的一些省份结合本地实际和空气质量改善需要,制修订10多项更加严格的地方排放标准,切实降低重点行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

  在强化科技支撑方面,科技部继续推进“大气污染成因与控制技术研究”重点专项实施,聚焦重污染天气和光化学烟雾污染防治科技需求;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方面继续实施“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项目,对大气重污染成因和来源、排放现状评估和强化管控技术、大气污染防治综合科学决策支撑、大气污染对人群健康影响研究等4个专题集中进行科技攻关。

  29个地方政府和3个省级部门被约谈

  谈到决议的落实情况,李干杰指出,各地区各部门深入贯彻决议部署要求,切实履行法律赋予职责,抓紧制定实施方案,切实抓好落实。

  针对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履职不到位、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恶化等问题,2018年生态环境部先后7批次对29个地方政府和3个省级部门实施约谈。2018年,生态环境部分两批对河北等20个省区开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重点聚焦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开通报103个典型案例,直接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生态环境问题7万余个。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查处一批违法企业,有力推动突出环境问题的解决。

  开展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也是一项重要措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对不符合不衔接不适应法律规定、中央精神、时代要求的,及时进行废止或修改。各地区各部门按照统一部署,重点清理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文件精神,以及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不符合不衔接不适应的规定。各地区各部门已废止或拟废止193件规章,已修改或拟修改300件规章,已废止或拟废止8629件规范性文件,已修改或拟修改2411件规范性文件。

  去年环境行政处罚罚款150多亿元

  有统计,2018年全国环境行政处罚罚款152.8亿元,同比增长32%,是新环境保护法实施前2014年的4.8倍。

  为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最高人民法院完善专业化环境资源审判体系和案件归口审理,加大对环境污染重点刑事案件以及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审判指导,推动环境资源案件跨行政区集中管辖,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指引作用;最高人民检察院推进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加强生态环境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审判监督以及执行监督;公安部指导京津冀公安机关建立打赢蓝天保卫战警务协作机制;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研究起草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

  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报告显示

  脱贫攻坚七大问题不容忽视

  本报记者 王比学

  2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武维华向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报告常委会专题调研脱贫攻坚工作情况。

  武维华说,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履职第一年就将听取和审议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专题调研报告列入监督工作计划, 2018年5月至12月,曹建明、吉炳轩、武维华三位副委员长带队,部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农委和民委组成人员、全国人大代表参加,分别赴四川、青海、山西等16个省区开展实地调研。针对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的精准扶贫方面存在的问题,国务院有关部门及各地积极采取措施整改,深入推进精准脱贫各项工作,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决定性进展。2018年,全国有1386万农村贫困人口摆脱贫困。

  报告在肯定脱贫攻坚战取得决定性进展的同时指出,随着脱贫攻坚逐步向纵深推进,深度贫困问题凸显,攻坚难度递增,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实际困难和突出问题。

  脱贫攻坚任务依然艰巨。截至2018年底,全国还有农村贫困人口1660万人,约400个贫困县,近3万个贫困村,数量仍然不少,且尚未脱贫人口中,长期患病者、残疾人、孤寡老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和自身发展动力不足的贫困人口比例高,这部分人中很多需要依靠财政兜底才能实现稳定脱贫。

  产业扶贫亟待加强。各省区普遍存在产业扶贫项目单一、同质化的现象,后续发展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调研中,各地普遍反映,经过多年的扶贫开发,比较容易脱贫的地区和人口基本已经解决,剩余的贫困人口既难找到适合的扶贫产业,又难参与到扶贫产业中。

  “三保障”仍存在薄弱环节。当前已经总体稳定实现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但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做到保障有力还存在不足。义务教育方面,各地不同程度地存在义务教育阶段孩子辍学的问题;基本医疗方面,健康扶贫政策仍需完善,慢性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政策落实不到位,签约医生以村医为主,多流于形式。

  脱贫攻坚内生动力仍显不足。各地普遍反映当前的扶贫政策对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帮得越来越实,但相比之下,如何激发脱贫攻坚的内生动力仍是急需补齐的短板。一些贫困群众主动致富意愿不强,过度依赖帮扶政策,自身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有的贫困群众“等靠要”思想依然存在。

  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仍需进一步改进。调研组发现,各地在扶贫资金使用中的精准度仍有待加强。各地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打着脱贫攻坚旗号大举发债的倾向。涉农资金整合推进不畅,地方配套难度大,金融扶贫政策仍需完善。

  作风建设仍需加强。各地普遍反映,当前脱贫攻坚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急躁和厌战情绪以及消极腐败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扶贫领域违规违纪现象时有发生,极少数地方基层干部在贫困户识别和帮扶过程中仍存在优亲厚友以及截留、挪用、侵占、贪污扶贫资金等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群众意见强烈。

  巩固脱贫成果任重道远。贫困地区摘帽退出后仍将长期处于经济欠发达、发展相对落后的状况,持续稳定增收基础仍很薄弱,自我发展能力不强。不少脱贫县存在债务风险,一些贫困县负债推进工作,存在政府债务风险,脱贫摘帽后还本付息压力极大。

  报告建议,在后续脱贫攻坚战中,要继续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按照党中央已经明确的目标标准和政策举措,进一步聚焦深度贫困地区、特殊困难群体和影响“两不愁三保障”的突出问题,采取超常规举措,拿出过硬办法,举全国之力,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编辑:郭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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