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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灵宝:15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一审宣判

2019年04月02日 14:23 来源:检察日报 参与互动 

  替人“说事”称霸一方
   河南灵宝:15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一审宣判

  本报讯(记者刘立新 通讯员王宏杰)以组建“奇奇办事处”QQ群、微信群为纽带,以替人“说事”“解决纠纷”为由头,聚众打架斗殴、称霸一方……3月31日,由河南省灵宝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马晓奇等15人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依法以抢劫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等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马晓奇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其余1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至一年零三个月不等,各自违法所得均被追缴。

  经查,2017年以来,被告人马晓奇纠集一批社会闲散人员和在校学生,经常在灵宝市区打架斗殴、替人“说事解決纠纷”,渐渐地,马晓奇在社会闲散人员特别是在校学生中树立起恶名。2017年10月,为方便组织和管理手下人员,马晓奇建起了“奇奇办事处”QQ群,先后拉拢常某、蒋某、王某、杨某、梁某、杨某、李某、何某等人加入该群,至2018年3月该群解散时,成员已达30余人。

  2018年7月,马晓奇组织“奇奇办事处”微信群,纠集上述人员入群,逐歩形成了以马晓奇为组织领导者,以被告人蒋某、常某、王某、杨某、梁某为骨干成员,以被告人杨某、何某、赵某等人为成员的恶势力团伙,共实施抢劫、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16起,为非作恶,逞强称霸,非法敛财,严重破坏灵宝市区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在该案的侦查过程中,灵宝市检察院提前介入,派员引导侦查,并对证据固定、法律适用提出意见建议。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该院抽调涉黑案件办案组办理,从恶势力犯罪集团特征入手,对案件定性进行分析甄别,确保案件得以顺利办理。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马晓奇管理、组织、指挥常某、蒋某等人,为非作恶、称霸一方、非法敛财,形成较为固定的组织,实施抢劫、持械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影响,根据相关规定,应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遂依法作出一审判决。

刘立新 王宏杰

【编辑:孙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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