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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给予森林防火区内烧纸的公职人员开除公职处分

2019年04月04日 16:31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 

  新华社长春4月4日电(记者段续)记者从吉林省应急管理厅、吉林省森林消防总队等部门了解到,日前吉林省发布森林防火命令,持续实行严格的林区用火管制。对在森林防火区内祭扫时烧纸的公职人员,一经查处,将给予开除公职处分。

  吉林省春季森林防火期为3月15日至6月15日,在此期间,吉林省要求消防执法、纪检监察部门要做到四个一律:对于森林防火期内上坟烧纸和在林区野外吸烟者,公职人员一律开除公职;非公职人员一律从重给予经济处罚;对在场不予制止或制止不力的领导干部一律给予行政处分;对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吉林省规定,高火险期内,森林防火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野外生产用火必须向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或其他授权单位提出用火申请,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野外用火。

【编辑:姜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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