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安徽省公安厅原副厅长赵强犯受贿罪一审被判10年有期徒刑

2019年07月12日 15:21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 

  新华社合肥7月12日电(记者陈诺)7月11日下午,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安徽省公安厅原党委委员、副厅长赵强受贿案,对被告人赵强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对其违法所得及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六安中院审理查明,2004年至2018年期间,被告人赵强利用担任安徽省公安厅办公室主任、交警总队总队长、副厅长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信息化建设及维护、设备采购、车牌号办理、货款催要等方面谋取利益;利用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在医疗设备采购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请托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99.5858万元。

  六安中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赵强的行为构成受贿罪,且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赵强到案后主动供述大部分犯罪事实,动员亲属积极退赃,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梁静】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