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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募集资金逾39亿元 上海巨如集团集资诈骗案一审在沪开庭

2019年07月17日 20:1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社上海7月17日电 (记者 李姝徵)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对被告单位上海巨如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如集团)、被告人胡立勇集资诈骗一案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单位诉讼代表人、被告人及辩护人均到庭参加诉讼。

  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被告人胡立勇设立并实际控制巨如集团后,延续其自2014年受让的巨和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的经营模式,并逐步组建以“巨和宝”“巨如意”“山海金”“币优铺”“爱理不离”“巨如众吧”“佑途物联网”及“巨谷基金”等网络借贷平台和私募投资基金公司为主体的集团融资板块。为扩大非法募集资金规模,巨如集团采用虚构借款人信息,虚假宣传、推介融资项目等方式,承诺7%至22%的年化收益,至2018年4月,面向2.9万余名投资人非法募集资金累计39.48亿元(人民币,下同),未兑付投资人本金10.42亿元。

  公诉机关认为,胡立勇作为巨如集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应以集资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辩护人针对被告人的行为构成集资诈骗罪还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否具有自首情节等问题发表了相应意见。

  庭审持续到当日12时35分。合议庭将在评议后依法对本案择期宣判。(完)

【编辑:郭梦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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