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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性地震安评“高邮经验”:政府“买单”实现多赢

2019年08月04日 11:2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区域性地震安评“高邮经验”:政府“买单”实现多赢
    江苏省地震局局长刘尧兴介绍江苏省防震减灾整体情况。 孙自法 摄

  中新网南京8月4日电 (记者 孙自法)提起江苏扬州辖下的高邮,很多人可能会想到当地盛名远播的双黄鸭蛋。不过,在防震减灾领域,高邮市未雨绸缪、积极推进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在地震安全性评价方面积累可供借鉴参考的“高邮经验”也是广受关注,并因此成为江苏省首个和目前唯一一个防震减灾示范县(市、区)。

  记者近日随中国地震局赴高邮采访了解到,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的“高邮经验”概括起来,就是将原本需要每个建设项目在开工前自行完成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由高邮市政府先行一次性区域“打包”做完并“买单”全部费用,为当地吸引投资创造出良好的营商环境,从而实现政府部门、投资方、项目建设施工方和当地经济社会的多赢发展。

江苏省高邮地震台台长、高邮市地震局副局长蒋延林介绍一款先进的地磁观测仪器。 孙自法 摄
江苏省高邮地震台台长、高邮市地震局副局长蒋延林介绍一款先进的地磁观测仪器。 孙自法 摄

  高邮地震台台长蒋延林迄今已在该台工作40年,2002年起兼任高邮市地震局副局长,他说,2012年7月20日,江苏省高邮市、宝应县交界处发生4.9级地震,长三角地区大面积有震感。正是这场地震,让高邮这个位于上海经济圈和南京都市圈双重辐射区的县级市,更加重视和积极开展地震监测、应急救援、震害防御等防震减灾工作,并在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方面走到国内前列。

  高邮市副市长王永海表示,高邮市超前谋划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其范围覆盖主城区“一镇两区”总面积47平方公里,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费用全部由市财政承担,项目成果无偿向社会提供。截至目前,高邮市城区已有16个重大项目使用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成果。

  蒋延林指出,高邮市于2015年启动城区地震小区划项目,2016年11月,为进一步适应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放管服”)改革的要求,高邮市及时将地震小区划项目内容调整为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在全国率先开展城区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试点,并于2018年1月在全国第一个完成。

  蒋延林说,通过在试点过程中不断改进与完善,现已研发出一套城区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服务系统,只要输入项目建设或建筑施工单位的工程用地经纬度,就能获知该场地的地震动参数、抗震设防要求,一目了然,方便快捷。

  高邮市城区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成果推广应用后,在保障建设工程地震安全的前提下,加快了建设项目行政审批速度,审批时间从过去的75个工作日缩短到3个工作日,还为建设单位节约了地震安全性评价的费用、减少了建设单位人力、物力的投入,建设单位对此给予高度赞赏,高邮的营商环境也直接获得大幅提升。

  正在高邮进行房地产开发的一家知名企业负责人证实称,该企业在高邮的一个房产项目,办理抗震设防要求审批只用了3天时间,给项目开工建设节约了大量时间,而且还没有收取任何费用,这“大大出乎了我们的意料,不得不说高邮的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确实好”。

  在蒋延林看来,开展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给高邮至少带来三大好处:一是查明了高邮城区地下断裂情况,为高邮市城市总体规划合理避让潜在地震灾害风险提供了依据,也为市民生活、社会发展提供了更多安全保障;二是节约审批时间,加快项目进展,减少项目方资金投入,提升了高邮投资营商环境;三是项目成果为建设工程提供了准确的地震动参数,为高邮的建筑工程抗震设防提供了依据。“可以说,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成果应用也是高邮防震减灾工作服务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成就”。

  江苏省地震局震害防御处处长许宇栋指出,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为重大建设工程提供了重要的抗震设防依据,但之前也确实存在着安评工作周期长等现象,致使工程建设单位、尤其是企业投资建设项目的单位,对地震安评工作产生误解和抵触。

  为此,江苏省地震局积极组织开展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改革试点工作,探索通过区域性评估,取代每个项目独立的评价。2017年《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修订时将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内容列入条款,在国内率先得以确认其法律地位,同时,在印发《江苏省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大纲(试行)》基础上,又出台《江苏省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暂行)》,既是全国率先明确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概念并提出具体技术要求,也是全国首个针对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出台规范性文件。

  为检验区域性地震安评工作的可行性及其社会经济效益,江苏省地震局选择高邮市城区进行全省首个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试点,2017年12月通过项目总验收。许宇栋说,高邮市先行先试取得的成效,为全省乃至全国推进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相比地震多发省区,江苏地震并不多,为何要推进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江苏省地震局局长刘尧兴直言,江苏是东部地区地震活动水平较高的省份,特别是江苏人口和财富高度聚集,新型城镇化、信息化水平高,生命线工程越来越多,“可以说,江苏是一个‘震不得、震不起’的省份”。因此,江苏省在全国率先开展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将此项工作纳入地方性法规,并以高邮市为试点,推进评价结果为当地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提供服务,是发展防震减灾事业、防患于未然的明智之举。

  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的“高邮经验”未来将如何进一步发展?蒋延林透露,将继续为高邮城区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提供服务,并针对目前工作中存在的缺陷与不足进行持续改进和完善:一是不断改善高邮市城区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成果应用系统,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二是推动出台《高邮市城区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成果使用办法》政府文件,规范高邮各类建设工程使用项目成果进行抗震设计;三是推动高邮高新区开展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完)

【编辑:姜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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