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屯昌原县委副书记、县长匡文胜被提起公诉
中新网海口9月16日电 (记者 洪坚鹏)记者16日从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获悉,中共屯昌县委原副书记、县长匡文胜(正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日前由该院依法向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据了解,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匡文胜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匡文胜,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匡文胜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匡文胜,男,汉族,1969年10月出生,湖南祁东人,大学学历,1992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2年7月至1997年8月,任乐东县口岸办科员、县政府办公室综合组秘书;
1997年8月至2003年3月,任乐东县委组织部组织组组长、副主任科员、副部长、县直属机关工委书记;
2003年3月至2005年6月,任乐东县抱由镇党委书记;
2005年6月至2006年6月,任乐东县九所镇党委书记、九所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2006年6月至2007年1月,任屯昌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07年1月至2011年11月,任屯昌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2011年11月至2015年1月,任定安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2015年1月至2015年3月,任屯昌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候选人;
2015年3月至今,任屯昌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