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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立法保障人民喝上“安全水”

2019年10月09日 18:3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银川10月9日电 (于翔 杨迪)10月9日,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获悉,《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将于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意味着宁夏将通过立法来保障全区饮用水卫生安全。

  据了解,本次颁布实施的《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共七章四十四条,由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针对宁夏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该部法规建立了政府负总责、相关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供水单位是第一责任人的生活饮用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重点对新建、改建、扩建集中式供水项目和二次供水设施工程项目预防性卫生审查等作了严格规定;明确对管道直饮水和现制现售饮用水等新业态供水模式实行备案制,并对相关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规范;对涉水产品的生产、检验等环节作了明确规定,并明确规定对存在卫生安全隐患的涉水产品实行召回制度;对生活饮用水突发事件应对过程中政府、部门和供水单位的监督管理职责作了详细规定。

  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近年来,宁夏党委、政府在改善饮用水卫生安全条件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同时,宁夏饮用水水源地含硫酸盐、氟化物等较高,出厂水和末梢水中硫酸盐等指标超标,供水设施、管网等年久老化且存在污染,新建、改建、扩建饮用水工程项目未开展预防性卫生审査等问题比较突出,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相关法规规章制度建设也相对滞后。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旨在规范饮用水生产经营使用行为,加强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居民喝上“安全水”。(完)

【编辑:姜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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