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中国检方依法对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原理事长王剑决定逮捕

2019年10月09日 19:0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社北京10月9日电 (记者 张素)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9日发布消息称,北京检察机关依法对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原理事长王剑决定逮捕。检方还依法分别对仲研、陈小锋、吴欣荣提起公诉。

资料图:最高人民检察院。 <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chinanews.com/'>中新社</a>记者 李慧思 摄
资料图: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新社记者 李慧思 摄

  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原党委书记、理事长王剑(正局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北京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王剑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吉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原巡视员仲研(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吉林市人民检察院向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吉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仲研在担任吉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工程处处长、助理巡视员、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上海市松江区原副区长陈小锋(副局级)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由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指控:2004年至2019年,被告人陈小锋利用担任上海市松江区中山街道办事处主任、党工委书记的职务便利,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川产业振兴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吴欣荣(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南充市人民检察院向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南充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吴欣荣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完)

【编辑:李玉素】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