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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显示:前三季度非国有企事业人员犯罪不捕率为29%

数据显示:前三季度非国有企事业人员犯罪不捕率为29%

2019年11月02日 05:59 来源:工人日报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最高检首次按季度对外公布检察业务数据
前三季度非国有企事业人员犯罪不捕率为29%

  本报讯(记者卢越)非国有企事业人员犯罪不捕率为29%,未成年人涉轻微犯罪不捕率为33.6%。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10月30日发布的2019年前三季度检察业务统计数据。这也是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按季度对检察业务数据进行公开发布,今后将成常态。

  此次公布的数据包括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精准服务和保障民生等服务大局、为民司法的相关办案数据。

  记者注意到,在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方面,1月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捕影响非公经济发展案件10377人,同比上升1.3%;起诉影响非公经济发展案件14203人,同比上升39.7%。

  检察机关对非公经济人员依法审慎采取羁押性强制措施。对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犯罪的,作出不捕决定10973人,同比上升24%;不捕率为29%;对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犯罪的,作出不诉决定8565人,同比上升42.3%;不诉率为15.3%。

  最高检案件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介绍,1月至9月,检察机关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民事、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提出抗诉184件,同比上升114%;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35件,同比上升289.5%。

  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方面,前三季度的业务统计数据显示,检察机关对涉嫌轻微犯罪并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不批捕12535人,不捕率为33.6%,比总体刑事犯罪不捕率高11.6个百分点;不起诉9119人,不起诉率 23.1%,比总体刑事犯罪不诉率高14.5个百分点。

  此外,今年前三季度,全国检察机关批捕黑恶势力保护伞637人,同比上升204.8%;起诉黑恶势力保护伞970人,同比上升457.5%,“打伞破网”成效明显。检察机关共支持农民工起诉7045件,其中追索劳动报酬5170件;对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起诉1902人。在不批准和不予决定逮捕案件中,因证据不足不捕同比上升13.1%;在不起诉案件中,因证据不足不起诉同比上升17.3%。

  卢越

【编辑:张一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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