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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回应修文县推平农民土地:已派组赴现场调查

农业农村部回应修文县推平农民土地:已派组赴现场调查

2019年11月28日 11:56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中新网11月28日电 农业农村部党组成员兼中农办秘书局局长吴宏耀今日在答记者问时,回应了“贵州省修文县强行推平农民土地”一事,他表示,已发函要求当地农业农村部门进行核查,并且已经派出调研组赴贵州开展现场调查。

11月2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中央农办主任、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农业农村部党组成员兼中农办秘书局局长吴宏耀介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chinanews.com/'>中新社</a>记者 杨可佳 摄
11月2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中央农办主任、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农业农村部党组成员兼中农办秘书局局长吴宏耀介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中新社记者 杨可佳 摄

  11月2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请中央农办主任、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农业农村部党组成员兼中农办秘书局局长吴宏耀解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并答记者问。

  吴宏耀表示,最近《焦点访谈》对贵州省修文县强行推平农民土地一事进行了报道,农业农村部对此高度重视,立刻发函要求当地农业农村部门进行核查,并且已经派出调研组赴贵州开展现场调查。后续将根据调查的情况,及时督促地方进行整改,并切实维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依法处理相关责任人。

  吴宏耀指出,土地承包法,包括这次发布的《意见》都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土地经营权流转,所以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应该是农民自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能强迫农民流转,也不能阻碍农民的流转。

  2014年,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强调,严禁通过定任务、下指标或将流转面积、流转比例纳入政绩考核等方式推动土地流转。这个《意见》再次强调要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地的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担保的权利,要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地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流转权,以及承包土地的经营权的抵押和担保的权利,要不断赋予其更加完善的权能。

  吴宏耀表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央要求,依法保护农民土地的流转权益,确保现有的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也确保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能够因时因地有序地推进。

【编辑:李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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