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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至2018年新疆受理国家赔偿案件419件 结案率100%

2013年至2018年新疆受理国家赔偿案件419件 结案率100%

2019年12月26日 21:05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中新社乌鲁木齐12月26日电 (记者 王小军)2013年至2018年,新疆各级法院共受理各类国家赔偿案件419件,结案率100%。

  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闻办公室26日召开的发布会上获悉,2013年至2018年,国家赔偿审判工作方面,新疆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新疆高院)审结164件,各分、中院审结255件。在审结的419件案件中,决定赔偿73件,决定赔偿金额2350.09万元(人民币,下同)。在司法救助工作方面,新疆高院在2018年成立司法救助委员会,正式适用司法审查制审理司法救助案件。2018年新疆各级法院司法救助案件决定救助534件,救助630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115.8万元。

  新疆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阿克拜尔·艾克拉木介绍,2018年新疆高院成立了司法救助委员会并指导新疆各分、中院设立赔偿委员会和司法救助委员会,健全新疆各级法院国家赔偿审判和司法救助工作机构设置。在国家赔偿审判工作中,新疆高院积极主动延伸审判职能,加强统筹协调机制建设,各级法院在办理赔偿义务机关为公安、检察、司法等部门的国家赔偿案件时,加强沟通交流,统一法律适用和裁判标准,使公权力行使的错误得到及时纠正、损害得到及时弥补;加强对国家赔偿案件执行督促。

  据了解,新疆高院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新疆法院工作实际,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案件三级联动救助程序规定(试行)》。通过上下级人民法院的合力,发挥司法救助金的最大功效,努力让司法救助制度惠及更多的困难群众,最大程度保障困难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新疆共计发放司法救助金2082.9万元。2019年前三季度,新疆高院启动三次联动司法救助,决定救助82件142人,发放救助金221.5万元。(完)

【编辑:张燕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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