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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法院紧急为疫情防控物资供应企业修复信用

浙江法院紧急为疫情防控物资供应企业修复信用

2020年02月01日 20:51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浙江法院紧急为疫情防控物资供应企业修复信用,当天即获100万元信用贷款!

  “义乌市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经本院审核,决定对你公司进行信用修复,相关文书将送达给你公司。”

  1月31日下午,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在移动微法院上告知义乌市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其提出的信用修复申请已通过审核,此后,该公司将获得更多融资,用于扩大生产,制造更多红外线体温计、电子体温计等医疗器械供于疫情防控。

  据悉,该公司主要生产红外线体温计、电子体温计、血压仪等医疗器械,在此次疫情中被确定为浙江省36家重点医疗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之一,是金华市唯一一家疫情防控急需物资供应企业。

  目前,正处于疫情防控重要时期,该公司主营的红外线体温计、电子体温计等成为疫情防控的紧缺物资。

  该公司在2017年因与徐某合同纠纷一案被诉至义乌法院。2018年7月,金华中院二审判决,解除徐某与该公司的合作协议,该公司返还给徐某120余万元。后徐某向义乌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公司未全部履行,2018年11月,该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自疫情爆发以来,该公司加紧生产红外线体温计、电子体温计等医疗器械,日均产能近600支,提供给浙江省和义乌市疫情防控指挥中心,但因前期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影响该公司融资、扩大生产,体温计原料库存短缺,无法满足当前产能需求。

  该公司急需信用修复,解除失信、限高措施,以便于后续开展生产经营工作。于是其向义乌法院申请信用修复。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

  在抗击疫情的关键时刻,“医疗器械”这四个字格外显眼。收到该公司信用修复申请后,义乌法院执行人员高度重视,立即向院领导汇报,执行局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局务会讨论研判,并督促该公司通过移动微法院提交信用修复相关材料,及时汇报生产情况、拍摄生产现场工作图。

  疫情不等人,特殊时期,特事特办!

  鉴于该公司目前仍在正常生产经营,具有一定的财产和履行能力,义乌法院经审核研判,在收到该公司提供相关材料的当天,决定对该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解除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限制高消费措施,不采取查封等强制措施,为企业贷款扫清障碍。

  据悉,当天,义乌农商银行向该公司发放100万元信用贷款,中国银行将该公司不良贷款转为正常,共同助力疫情防控工作。

【编辑:王诗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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