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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对四川资阳检察院原检察长罗枝元等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对四川资阳检察院原检察长罗枝元等提起公诉

2020年03月19日 11:49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中新网3月19日电 据最高检网站消息,检察机关依法对四川省资阳市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罗枝元(副厅级)、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委原巡视员辛金山(正厅级)提起公诉。

  四川检察机关依法对罗枝元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四川省资阳市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罗枝元(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达州市人民检察院向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罗枝元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罗枝元,听取了辩护人意见。达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罗枝元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和索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内蒙古检察机关依法对辛金山涉嫌受贿、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持有枪支案提起公诉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委原巡视员辛金山(正厅级)涉嫌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一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交办,由乌海市人民检察院向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辛金山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辛金山,听取了辩护人意见。乌海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辛金山利用担任通辽市扎鲁特旗委书记、科尔沁区委书记、通辽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通辽市委巡视员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影响力,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长期实施犯罪活动;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编辑:孙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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