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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分别对杨树军、刘琨、李志强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分别对杨树军、刘琨、李志强提起公诉

2020年03月25日 11:33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中新网3月25日电 据最高检官方微信消息,日前,检察机关分别对甘肃省政协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原副主任杨树军、四川省成昆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原副总经理刘琨、陕西省铜川市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志强提起公诉。

  甘肃检察机关依法对杨树军涉嫌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提起公诉

  日前,甘肃省政协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原副主任杨树军(正厅级)涉嫌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一案,经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金昌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杨树军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杨树军,听取了辩护人意见。金昌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杨树军在任甘肃省农垦集团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期间,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身为国有公司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川检察机关依法对刘琨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四川省成昆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原副总经理刘琨(副局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遂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刘琨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刘琨,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遂宁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刘琨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及其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陕西检察机关依法对李志强涉嫌受贿、伪造身份证件案提起公诉

  日前,陕西省铜川市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志强(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伪造身份证件罪一案,经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商洛市人民检察院向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志强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李志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商洛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李志强在担任铜川市耀州区区长、区委书记,铜川市副市长,铜川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矿产资源整合、职务晋升、就业安排、工作调动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指使他人为自己伪造虚假身份证件并使用,依法应当以受贿罪、伪造身份证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编辑:于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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