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四川:高三原则上4月1日、初三4月7日开学复课

四川:高三原则上4月1日、初三4月7日开学复课

2020年03月25日 22:19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中新网3月25日电 据四川省教育厅官方微博消息,四川省教育厅今日发布《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称,四川全省高三年级(含已报名参加高考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年级学生)原则上由省上统筹于4月1日开学,有条件的学校应实行封闭式管理;初三年级由各市(州)统筹确定,可安排于4月7日开学复课。

四川省教育厅官方微博截图
四川省教育厅官方微博截图

  《通知》称,经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同意,现将全省各级各类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各地各学校在确保师生员工绝对安全的前提下,分区分类、分级分段、错时错峰、陆续有序组织开学复课。

  二是全省高三年级(含已报名参加高考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年级学生)原则上由省上统筹于4月1日开学,有条件的学校应实行封闭式管理;初三年级由各市(州)统筹确定,可安排于4月7日开学复课。

  三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学校管理权限,义务教育阶段其他年级和幼儿园由所在县(市、区)党委政府、高中阶段其他年级和特殊教育学校由所在市(州)党委政府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形势,综合评估后确定开学时间并对外发布。

  四是高等学校开学时间根据全国疫情防控情况另行确定,正式开学前学生不得提前返校。毕业年级、医学类、有科研要求的学生按有关规定报批后可先安排返校复课。

  五是校外培训机构在中小学校全面开学复课前不得开展线下培训活动。

  六是各地各学校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开学复课各项工作,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得开学,不得强制要求学生家长准备口罩等防控物资。

【编辑:刘羡】
关于我们 | About us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供稿服务 | 法律声明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 留言反馈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