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高校反腐形势紧迫 纪检体制改革遏制中管高校腐败

高校反腐形势紧迫 纪检体制改革遏制中管高校腐败

2020年06月20日 04:53 来源:法制日报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首次对中管高校纪委及纪委书记开展考核

  纪检体制改革遏制中管高校腐败

  ● 中管高校纪检体制改革旨在改变中管高校纪委书记的任命方式,推动高校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推动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 在改革的过程中,中管高校纪委书记的人选提名和考察以中央纪委会同相应主管部门党组为主,实行交流任职,将不再从本校产生,其目的就是要发挥纪委书记的独立监督作用。同时,中管高校的纪委书记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会同主管部门党组进行“提级管理”,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进行考核

  ● 改革有利于提升纪委书记在高校领导班子中的政治地位,有利于中管高校纪检监察机构独立地、权威地开展工作,发挥纪律检查职责和作用

  □ 本报记者   陈 磊

  □ 本报见习记者 刘紫薇

  6月2日,西安交通大学党委原常委、原副校长张汉荣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一案终审宣判,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张汉荣上诉,维持原判。

  西安交通大学属于党委书记和校长列入中央管理的高校(即中管高校)。截至目前,总计有31所高校入列。《法制日报》记者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审查调查栏目通报信息统计,从党的十八大到今年5月底,包括张汉荣在内,总计有4名中管高校校级领导干部被执纪审查。

  为推进中管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2018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今年6月5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文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据此第一次对中管高校纪委、纪委书记开展考核,中管高校纪检体制改革稳步推进。

  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认为,中管高校纪检体制改革旨在改变中管高校纪委书记的任命方式,改为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会同主管部门同意任命,权限上提可以提高高校纪委书记的地位,推动高校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推动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中管高校四人被查

  高校反腐形势紧迫

  张汉荣是江苏昆山人。公开资料显示,张汉荣上世纪80年代曾在西安交通大学学习,毕业后直接留校任教,担任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教师。

  1997年6月,张汉荣“下海”经商,一晃就是10年。2007年10月,张汉荣回到西安交通大学,先后担任校办企业西安交大资产经营公司总裁、党委书记,西安交大科技园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等职务。

  回到西安交通大学7年后,也就是2014年10月,张汉荣跻身西安交通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成为校级领导。

  张汉荣的仕途在2019年2月戛然而止。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称,张汉荣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19年9月,张汉荣被“双开”信息发布:经教育部党组同意,中共陕西省委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教育部纪检监察组、陕西省纪委监委对张汉荣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他的问题包括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友经营活动谋利,纵容、默许亲属向业务合作方借款等。此外,他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涉嫌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

  经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张汉荣涉嫌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一案由宝鸡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9年12月17日,宝鸡市中院对张汉荣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以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00万元。

  张汉荣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今年6月2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张汉荣上诉,维持原判。

  目前,包括西安交通大学在内,党委书记和校长列入中央管理的高校总计有31所,例如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

  《法制日报》记者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审查调查栏目通报信息统计,党的十八大以来,截至今年5月底,总计有4名中管高校校级领导干部被执纪审查,除了张汉荣之外,还有四川大学党委原常委、原副校长安小予,中南大学原副校长胡铁辉,吉林大学党委原常委、原副校长王冠军。

  十八届中央巡视组曾对31所中管高校进行专项巡视,根据巡视反馈,绝大多数中管高校“四个意识”不够强,校办企业、基建、资产管理、科研经费等领域存在廉洁风险。大部分中管高校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有力,选人用人不规范、把关不严,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不到位等。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洁研究与教育中心副主任杜治洲告诉《法制日报》记者,中管高校领导干部被执纪审查和巡视所发现的问题,说明治理中管高校腐败问题“极为紧迫”。

  “中管高校滋生腐败的土壤仍然存在。”北京科技大学廉政研究中心主任宋伟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称。

  宋伟认为,在全面从严治党的背景下,包括中管高校在内都在反腐败的覆盖范围之内,没有任何一个领域可以成为例外。

  在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看来,近年来,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高校腐败问题既带有典型性(比如招生领域腐败、科研经费领域腐败),也带有普遍性(比如基建领域腐败、财务管理腐败),这都说明此前的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与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形势和要求不相适应。

  庄德水对《法制日报》记者称,特别是十八届中央巡视组对中管高校进行专项巡视之后,发现中管高校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原因之一是中管高校纪检监察机构的地位比较低,相对不独立,缺乏执纪审查的必要手段。

  “通过中管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创新高校管理体制、推动高校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成为必然。”庄德水说。

  创新高校管理体制

  发挥独立监督作用

  中管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呼之欲出。

  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召开,对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作出战略部署,提出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

  经党中央同意,2018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

  中央决定,在巩固党的十八大以来派驻监督取得的明显成效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完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其中提出,分类施策推进中管企业、中管金融企业、党委书记和校长列入中央管理的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据此,中管高校纪委书记的提名、考察、任命,改为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会同主管部门党组进行。

  “高校腐败与党政机关腐败在本质上是相同的。高校中的腐败状况,是整个社会腐败形势的一个缩影。”杜治洲说,“中管高校的腐败形势严峻,是纪检监察机关推进中管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原因。”

  时光进入2019年,中管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消息陆续对外披露。

  2019年1月7日,武汉大学新闻网发布消息称,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同意,并与中共湖北省委商得一致,中共教育部党组决定:万清祥任武汉大学纪委书记。

  《中国纪检监察》杂志披露,万清祥是全国首位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同意任命的高校纪委书记。

  梳理万清祥的简历可以发现,他一直在武汉工作,曾担任过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党委常委、副校长,2017年10月开始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担任过一年的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改革后变化还是蛮大的,中央纪委和地方纪委对我们工作的指导增强,让我们工作的独立性增强,监督起来更超脱。”万清祥说。

  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透露,截至目前,已经有中山大学、兰州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等8所中管高校,迎来了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同意任命的纪委书记。

  庄德水介绍说,在改革的过程中,中管高校纪委书记的人选提名和考察以中央纪委会同相应主管部门党组为主,实行交流任职,将不再从本校产生,其目的就是要发挥纪委书记的独立监督作用,现在这项规定已经成为原则性要求。中管高校的纪委书记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会同主管部门党组进行“提级管理”,也就是说,中管高校纪委书记在制度层面上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进行考核。

  在庄德水看来,正因为中管高校纪委书记要定期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汇报工作,并且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纪委书记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价。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中管高校的纪委书记履职情况、纪检监察机构的履责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会同地方纪委加强对纪委工作的指导、检查、监督,能够助推高校纪委书记和纪检机构切实履行监督职责。

  “改革有利于提升纪委书记在高校领导班子中的政治地位,有利于中管高校纪检监察机构独立地、权威地开展工作,发挥纪律检查职责和作用。”庄德水说。

  宋伟认为,这种改革模式优化调整了中管高校纪委书记的提名权,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高校纪委的独立性,保证高校纪委能够更好地履行监督责任。这不仅破解了高校纪检监察工作中以往存在的监督难问题,也符合监督工作的客观规律。

  “按照党中央和中央纪委的顶层设计,中管高校纪检体制得到进一步改革,强化了中央纪委的领导,对遏制中管高校腐败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中管高校纪检工作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也得到了显著提升。”宋伟说。

  因地制宜分类施策

  推动改革落地见效

  31所中管高校纪检体制改革,涉及教育部、工信部、中科院3个国务院部门以及驻教育部、工信部、中科院等3家纪检监察组和北京等18个省(市)纪委监委,中管高校纪委接受属地省(直辖市)纪委监委的领导,接受驻主管部门纪检监察组的指导。同时,中管高校纪委系学校的内设纪委,接受学校党委的领导。

  针对这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一方面开展“提级监督”,加强对中管高校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一方面加大力度统筹协调各相关工作主体,落实中管高校纪检体制改革各项要求,推动中管高校纪委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

  改革一年多以来,中管高校纪委积极协助党委做好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责任分工、监督检查、校内巡察等工作,协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纪委协助学校党委对二级党组织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将检查结果与年度考核、分党委书记抓党建述职考核挂钩,建议取消3个单位的评优资格,对综合排名后5%的单位进行了约谈。

  中国农业大学纪委对校内巡察中发现的群众反映集中、问题较为严重的二级学院院长,建议进行组织调整,净化政治生态。

  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多数高校纪委敢于实事求是地提出选人用人方面的否定意见,一年多来,31所中管高校纪委共提出暂缓、否定20余人次,在干部选任酝酿阶段叫停近30人次。

  庄德水认为,中管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是高校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力推动高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落实,也有利于推动当前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特别在我们建设‘双一流’大学过程中,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是不能缺席的,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和党风廉政建设本身是高校‘双一流’建设的内在要求,一流的大学,一定要是廉洁的大学。”庄德水称。

  庄德水还思考说,现在,中管高校纪委接受高校党委和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地方纪委的双重领导,要严格落实“两为主”要求。我国对中管高校的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还处在一个探索的过程中,除了《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之外,还没有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中管高校的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续怎么推动、怎么设计,还有待进一步深化。

  在庄德水看来,从目前高校的这种类型来看,有中管高校,有教育部直属高校,还有地方所属高校,怎样把不同类型高校的纪检监察职能发挥出来,又能够兼顾各个类型高校的特点,仍是一个问题。在具体形成制度过程中需要考虑的是,一方面怎样符合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另一方面也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推动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落地。

  宋伟认为,中管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具有一定示范作用,也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这些经验做法可以固化为制度,转化成为高校管党治党的制度成果。

  “改革模式成熟以后,有可能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把制度成果固定下来。”杜治洲说。

  制图/高岳

【编辑:张楷欣】
关于我们 | About us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供稿服务 | 法律声明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 留言反馈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