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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扫黑办披露白波案:“白波既是公安局领导,也是名副其实的黑社会老大”

全国扫黑办披露白波案:“白波既是公安局领导,也是名副其实的黑社会老大”

2020年06月28日 14:48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中新社北京6月28日电 (记者 张子扬)全国扫黑办28日上午在北京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新疆兵团白波案等4起已经办结的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

  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文全透露,白波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是一起兵团历史罕见、性质十分恶劣、影响特别重大的公安机关领导干部涉黑犯罪案件。该案于2020年4月17日二审终审,以主犯白波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等14项罪名,数罪并罚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5年,判处骨干成员张磊等12名罪犯20年至10年不等有期徒刑,判处周风雷等32名罪犯9年至1年不等有期徒刑,共计判处罚金3816万元人民币。

  据了解,该案件具有三大特点:

  ——“伞”“黑”一体,社会影响大。白波既是公安局领导,也是名副其实的黑社会老大,其滥用手中权力笼络骨干分子,操控整个犯罪集团,并为组织成员实施犯罪充当“保护伞”,严重危害当地治安、损害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

  ——时间跨度长,现实危害大。白波利用公职身份和手中权力,网罗社会闲散人员、涉毒违法犯罪分子,逐渐发展形成规模近50人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故意杀人(未遂)、贩卖运输毒品、开设赌场、非法拘禁等62起犯罪,造成2名被害人死亡,多名被害人受伤,社会危害性极大。

  ——案件牵涉广,办案难度大。犯罪事实发生在全国多个省市,需协调层级多,有的犯罪事实历时久远,调查取证难度很大。

  在介绍案件办理经验做法时,张文全指出,本案成功办理主要得益于几个方面:

  ——高位推动,排除干扰。成立“3·06”专案组提级管辖,异地抽调300余名警力在石河子、乌鲁木齐、深圳、成都等地集中收网,一举摧毁白波黑社会性质组织网络。

  ——坚持原则,依法办案。侦查阶段公安部四次选派刑侦专家指导办案。审查起诉阶段抽调7个师市检察系统业务骨干参与办案,对公安机关移送的犯罪嫌疑人依法审查起诉45人,对5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决定另案处理,对4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切实做到“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

  ——公正司法,保障权益。案件审判阶段,严格落实刑事诉讼辩护制度,为11名未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指派辩护人,开通辩护律师绿色通道,依法保障辩护人会见权、阅卷权等权利。

  ——循线深挖,扩大战果。兵团公安局与兵团纪委监委成立“双专班”,同步推动扫黑除恶和“打伞破网”,一举打掉第八师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陈大疆“保护伞”;循线深挖查处第七师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米建新贪腐案及第七师“11·05”涉黑案;查出2005年公安部挂牌督办的“赵亮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存在重罪轻判情形,依法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完)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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