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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分别对魏宏广、韦朝永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分别对魏宏广、韦朝永提起公诉

2021年08月19日 16:27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中新网8月19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消息,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广东省人民政府原副秘书长魏宏广,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党组成员,自治区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原党委书记、主任韦朝永提起公诉。

  广东检察机关依法对魏宏广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广东省人民政府原副秘书长魏宏广(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韶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魏宏广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韶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魏宏广利用担任中共珠海市委副书记、阳江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阳江市委书记、中共湛江市委书记、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并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广西检察机关依法对韦朝永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党组成员,自治区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原党委书记、主任韦朝永(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百色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韦朝永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百色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韦朝永利用担任大化瑶族自治县委副书记、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编辑:李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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