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次抛摔男婴致死 台湾一男子被判刑10年

分享到:

两次抛摔男婴致死 台湾一男子被判刑10年

2022年08月01日 16:1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大字体
小字体
分享到:

  中新网8月1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云林县潘姓男子于2020年间在住处照顾同居女友7个月大男婴时,两度抛摔男婴,导致男婴头部撞到木制床头柜受伤,送医不治。台“最高法院”今天(1日)依伤害致死罪判潘男10年徒刑,全案定谳。

  判决指出,潘男于2020年5、6月起,与女友及女友与前夫所生的7个月男婴共同居住在云林县住处。同年10月8日晚间,男婴喝完奶后哭闹,潘男安抚无效,一时情绪失控,一手抓住包裹在男婴身上的浴巾,从门口往房间内地板猛力抛摔。

  判决表示,男婴受到惊吓持续哭闹,潘男在女友来不及制止的情况下,再次将男婴抛摔,男婴头部撞到房间内木制床头柜柜角后落地,当场呼吸急促,渐渐失去意识,潘男随后与女友将男婴送医急救,仍不治。

  潘男在法院审理时辩称,他并非故意伤害男婴,2次都是弯腰后双手抱住男婴腋下,并将男婴轻丢在软垫或玩偶上,男婴可能是被他弯腰轻抛后弹到旁边而撞到柜子,头部才受伤。

  云林地方法院认为,潘男无视女友制止仍以一定速度及力道连续抛摔,导致男婴头部撞到柜子而严重受创,可见潘男用力至猛,于抛摔一次后,仍不能平息情绪,再次抛摔男婴,可见有伤害意图,依伤害致死罪判刑10年。

  潘男不服提起上诉,台南高分院认为原审判决无误,判刑10年是中度偏低之刑,没有往下调降的可能,且男婴母亲表示不原谅潘男,请求维持原判,判决驳回潘男上诉。台“最高法院”今天再驳回上诉,全案定谳。

【编辑:李季】
发表评论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新闻评论服务协议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评论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