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学者解读“最严限高令”:高楼林立非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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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学者解读“最严限高令”:高楼林立非现代化

2022年08月18日 16:07 来源: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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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欧亚科学院院士、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教授

  毛其智

  对“现代化”的解读应该更多聚焦在美好的人居环境。从今后的发展来看,高楼林立会被一种更加舒适宜人的环境取代,并不是所有人都要生活在高楼林立的城市中心区。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原院长、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

  李晓江

  我们现在更需要关注民众的关切,更重视在一般居住区应该怎么控制住宅高度。一个明确的结论是,住宅高度一定要降下来。大量高层住宅会成为沉重的社会负担,直接影响到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安全。

  长江日报记者常少华 吴曈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7月12日发布的《“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严格限制新建超高层建筑,不得新建500米以上建筑,严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建筑。”这一规定被称为“最严限高令”,引发了广泛讨论。

  超高层建筑缓解了城市用地紧张,有的甚至成了城市经济发展的新名片,但也有一些问题日渐凸显。8月14日,国际欧亚科学院院士、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教授毛其智和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原院长、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李晓江做客长江日报云端会客厅,围绕“限高令”进行了一次深入解读。

  脱离实际需要产生的超高层建筑是一种浪费

  长江日报:近年来,为何国家多次出台楼房“限高令”?

  毛其智:超高层建筑的出现不是一件坏事,它是科技进步的体现。在规划建设有序的前提下,适度建一些超高层建筑,反映了时代的需求,是被认可的。

  但是,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比较极端的例子:某些城市脱离实际需要,攀比、追求高度和奇形怪状,超高层建筑烂尾荒弃现象不少。

  这些极端的例子对环境造成更大压力,使得城市运转负荷加重。在全球都存在资源、能源短缺的情况下,这些不经济的做法就是一种过度浪费。加上超高层建筑本身存在着一些工程技术和使用条件的限制,至今还有很多没有充分解决的难题,安全管理难度很大。

  对待超高层建筑,我们应该因势利导、善加利用。《河北雄安新区规划纲要》中强调,原则上不建高楼大厦,不能到处是水泥森林和玻璃幕墙。这是针对目前出现的这些问题提出的。

  长江日报:“不得新建500米以上建筑,严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建筑”,我们如何理解这两条“红线”?

  李晓江:我们必须首先认识到,200多米往上的建筑不仅消耗的建材和能源巨大,发生意外事故的风险也更大,对风险的排除和救援也是极其困难的。

  我国《民用建筑设计通则》规定,建筑高度超过100米时,不论住宅还是公共建筑均为超高层建筑。500米和250米这两条“红线”,讨论得更多的是写字楼、酒店等超高层建筑,而不是住宅。它们所带来的问题也不一样。

  一方面,写字楼、酒店在合理的范围内可以适当高一点。城市规划中都设有高楼林立的中央商务区,用很小的地块去容纳很高的就业数量,获得空间和土地开发上的效率,这是规律性需求。

  另一方面,我们现在更需要关注民众的关切,更重视在一般居住区应该怎么控制住宅高度。一个明确的结论是,住宅高度一定要降下来。大量高层住宅会成为沉重的社会负担,直接影响到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安全。关于这一点,雄安新区、北京城市副中心、北川震后重建等都已经作了较好的规划实践。

  长江日报:您能展开讲一讲这些区域的规划建设吗?住宅楼为什么不是越高越好?

  李晓江:雄安新区规划的基本出发点就是关注城市的安全性和舒适性,规定一般建筑高度不超过45米。北京城市副中心建筑控高为36米。

  雄安新区一般建筑高度不超过45米是京津冀协同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在分析了大量影响建筑高度的安全性、实用性因素后提出的。其中,第一安全性因素是高层建筑的火灾问题。根据国家消防部门的分析,对高层建筑进行消防灭火时,装备有条件、扑救有把握的高度是45米,也就是15层住宅楼的高度。

  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明白,住宅楼不是越高越好。住宅楼越高,风险就越大。高层建筑的火灾救援一直以来都是难点,一旦起火,电梯不能用,只能靠楼梯疏散人员。

  住宅楼应对灾害、事故、疫情的安全性越来越重要,城市在意外情况下维持正常生活与运行的韧性也越来越重要。

  我们要研究既有高层住宅的抗风险能力、防灾能力、自救能力,这是一个非常复杂、亟须解决的问题。

  ■ 要按照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去规划城市

  长江日报:“限高令”的出台是否说明我国城镇化正在进入新的阶段?这一阶段对城市规划提出了哪些新要求?

  李晓江:中国的城镇化已经从高速转向中速,放缓是必然的。这是城镇化的客观规律。城镇化水平提高,意味着城市的经济发达程度变高,对城市品质的要求会越来越高,城市发展的需求也在发生深刻变化。

  过去,我们主要解决“有”和“无”的问题,解决“量”的问题;今天,我们更多的是要解决发展品质问题,解决如何提升人们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的问题。

  现在,人们对公共服务、人居环境、居住安全性和舒适性等方面的要求在不断提高。这推动我们重新评价高层住宅。高层住宅的建设速度快,但所带来的生活品质降低和安全风险同样存在。所以,我们要重新思考居住形态。

  未来的城市规划更应关注居民对生活价值、生活方式选择的需要,以及对生活品质追求的需要。

  过度开发大量工业用地,修大量没有必要的宽马路、大广场,既不宜人也不舒适。要科学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减少生产空间,适当增加生活空间,大量增加生态空间,按照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去配置资源。

  简而言之,我们需要转变对超高层建筑的价值观判断。

  长江日报:在城镇化深入推进的背景下,“限高令”实施后该如何更好地利用土地资源?

  毛其智:从中国人口数量和我们将来需要的居住和工作面积来看,500米和250米这两条线之上的房子目前还是有限的。

  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成渝等区域人口的集聚肯定会继续,城镇化水平会进一步提高。对于这些区域的城市建设,节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始终是非常重要的原则。

  怎样才是真正的节约土地资源?发展城市其实就是一种最经济、最节约利用土地的方式。我国陆地面积960万平方公里,其中城市建成区仅6万平方公里,占比不到1%,但这些城市要容纳总人口的50%以上。所以,今后还是要继续发展城市,在经济发达的地方进一步促进人口和资源集聚。严格限制超高层建筑并不影响这一发展趋势,反而会让这50%以上的人口生活更安全、更舒适。

  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方面,我们要更关注今后城市建设发展的强度,包括城市的综合承载能力、基础设施运营条件和方式,建设韧性城市、绿色城市、低碳城市,以符合未来城市发展的方向和目标。

  长江日报:能否分享一下您心中理想人居的城市案例?

  毛其智:我们一般认为,能获得联合国人居环境奖或者中国人居环境奖的城市就是理想人居的城市案例。

  截至目前,我国共有24个城市或项目获得联合国人居环境奖,共有40多个市、县获得中国人居环境奖。

  比如去年获奖的陕西省宝鸡市,是一个地处西北、中等规模的工业化城市,主要解决了大部分中低收入老百姓的住房问题,用绿色低碳理念对棚户区和一些居住条件差的特别是沿着山坡、沿着铁路的区域作了大规模改造。

  再比如江苏省徐州市、山东省寿光市、浙江省安吉县,都不是靠高楼大厦获奖的。城市的核心是人,理想的人居环境就是围绕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安居乐业让老百姓的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 人们更期待诗意般、画意般的未来城市

  长江日报:过去一般认为超高层建筑就是现代化的标志,现在如何看待这一观点?

  李晓江:对超高层建筑的认识,是我们在做规划的过程中逐步推进的。它的利比较容易理解,弊则需要实践检验才会认识得更加深刻。

  摩天大楼兴起于上世纪初,典型代表就是美国纽约。从实际功能来讲,超高层建筑可以节约使用空间、提高土地利用率。工业化进程的加快,以及建筑技术、建筑材料、建筑结构的革命,支持了建筑向“上”发展的需求。超高层建筑一度被认为是国家和城市力量、科技水平进步的象征,也被一些人认为是现代化的象征,满足了人们的精神需求和审美好奇心。

  在我国,“摩天大楼热”是改革开放带来的现象。改革开放前,中国的住宅楼、办公楼建到20层就非常高了。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上世纪90年代后,一些主要城市节约用地的需求出现了,于是产生越来越多的超高层建筑。

  改革开放创造了不少奇迹,这容易让人们产生一种以“大、洋、高、怪”为美的错觉。超高层建筑的出现带来了一种不好的现象,就是把“高度”看成发展的诉求,好像高楼林立就是现代化、水泥森林就是现代化。在这种错误的认知下,一些地方互相攀比,不顾实际需求盲目建设超高层建筑。

  城市的现代化水平和建筑有一定内在关系,说明有经济实力去建设,但不能简单地认为“高”就是现代化。从内涵和本质来讲,高楼林立和现代化没关系。城市发展到更高阶段,更应该追求内涵的品质、内涵的效率、内涵的国际影响力和内涵的区域辐射力。

  毛其智:一般来说,在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现代化、国际化是共同的追求。当前被广泛研究的“全球城市”是指在社会、经济、文化或政治层面能直接影响全球事务的城市,例如伦敦、纽约、巴黎、东京、香港等。这些城市受到全球关注,在城市形象上经常体现为高楼林立的城市轮廓线。直到现在,不少人依然认为高楼林立的城市轮廓线是现代化、国际化的基本形象。

  但是,并非所有城市都在追求一种强烈的现代化。对“现代化”的解读应该更多聚焦在美好的人居环境。从今后的发展来看,高楼林立会被一种更加舒适宜人的环境取代,并不是所有人都要生活在高楼林立的城市中心区。

  长江日报:自古以来,人类对高楼有一种崇拜的心理;“限高令”则体现出人类对高楼的一种理性畏惧。为什么人类既崇“高”又恐“高”?

  李晓江:人类的能力有限、尺度有限,相对于大自然是渺小的。所以,人类在与自然相处中一直处于“和谐相处”和“战胜自然”的矛盾中,经常想做出一些“反自然”的行为来展示自己的能力。这是一种会伴随发展全过程的人类的冲动。

  在不同时代,这种冲动的表现方式是不一样的。例如古埃及的金字塔、古罗马的神庙、古巴比伦的空中花园,例如中国高大的纪念性建筑、宫殿建筑、城垣建筑等,都反映出人类这种冲动。这种冲动伴随着技术的发展,能力是在不断提高的。用人类的能力去实现“高”“大”是人类的本能。甚至可以说,这是人类在与自然相处中的一种动物本性的冲动。

  今天,我们要更理性地看待这种冲动,探讨这种本能和现实需要、实际能力之间的关系。

  在崇“高”和恐“高”的过程中,最重要的是,我们不断走向一种理性的价值判断、一种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价值判断。

  毛其智:上天入地一直是人类的追求。越高、越快就越好,这是我们对未来的一些向往。

  我的导师吴良镛先生说过:“我毕生追求的就是要让全社会有良好的与自然相和谐的人居环境,让人们诗意般、画意般地栖居在大地上。”

  从这个角度来看人类既崇“高”又恐“高”,是不追求过高的高楼大厦,而追求更美好的、诗意般的生活。

  制图 刘岩

【编辑:刘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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