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巴中市,为了改进干部工作作风,采取“问事、问人、问责”制度。在两个多月的时间,免职、停职75人,诫免谈话和通报37人,批评教育警示100多人。据说,问责真的问出了高效率和好风气。(9月10日《中国青年报》)
报道用了“据说”一词,可见对于这场气势汹涌的问责风暴,其治理效果究竟是否能如发起者所愿、达到治标更治本的全面效应,目前还存在太多的不确定因素。而类似各地为改进官员风气而掀起“问责风暴”新闻的似曾相识,又反证了打造一支有能力、有魄力,同时又恪守现代公共管理者基本规范的现代公务员团队,已经成为各级政府共同面临的队伍建设难题。
问责风暴的出发点,就是要形成公务员、干部队伍对责任意识的强化,同时建立更完善的责任约束机制。有权必尽责,尽责才有权,公务员要清楚自身的位置,清楚他们的权力的来源和归属,一个庞大的管理队伍,人民是付出了巨大纳税成本的,等于是花钱购买公共产品服务,所以就应该责权对等,执政的要义是在法治的框架下恪尽职守。
但是,巴中问责风暴依然停留在传统的自上而下路径依赖中,采取的是非常手段——市委书记深入基层暗访,对干部作风进行突然袭击,成立专门督察组,等等。这些治理手段往往取决于领导的重视程度、人力物力的不菲投入,更考验着问责机构及执行人员的道德自律及职责意识。一旦问责逐步进入常态轨道,是否会出现问责机构及人员情绪懈怠、责任推诿的现象?而地方治理在遭遇可预想的人情世故、幕后交易、权力干预等障碍后,问责风暴的效力还能一如既往地发挥下去么?
更为关键的是,自上而下的问责也应自下而上。科学系统的问责风暴,应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建立岗位责任具体化,淘汰滥竽充数者;二是建立科学的层级清晰责任体系,特别是要确立起“一把手”责任制,严格追究责任,避免以往的“打苍蝇不打老虎”现象;三是建立明确的“埋单制”,把履责同问责结合起来,才能确立良性的责任导向,杜绝纵容式的“下不为例”。
问责风暴需要公开透明的治理程序,所有的问责手段都应赋予明晰的法律授权,而不是随意的人治色彩,如此才能确保问责不出现价值偏差;问责风暴需要民主平等的权力制衡,即基层公务员也有权对上级领导的行政效能及作风进行有效监督,同步导入民意与舆论的公共议程,对包括地方党政一把手在内的全体公务员,进行一视同仁的外部监督,所有的问责举措都应先通过媒体等征求意见,既体现了民意的价值,也将形成良好的纠错机制,避免权力滥用伤及无辜。
问责切忌庸俗化理解和形式化扭曲,更不能发展成少数人专享责任豁免、却能对其他下属生杀予夺的特权管理。自上而下的问责也应自下而上,才能形成规范化、科学化的制度安排,才能让先进的现代管理理念落地,才具有刚性的约束力量。这是巴中问责风暴不能回避的现实诘问,更是中国公务员制度建设的重大命题。(毕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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