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国内新闻
北京规定:市民因野生动物造成损失可获补偿

2008年11月15日 14:19 来源:北京晚报 发表评论

  因国家和本市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而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群众将可以得到相应的一次性补偿。市法制办昨天对外公布了《北京市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造成损失补偿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在网上征求意见。

  根据征求意见稿,由于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的当事人将可获得医疗救治费用90%的补偿,同时获得最高不超过1万元的误工费。因野生动物所导致的财产损失也被列入补偿范围,这是本市首次专门针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造成损失的补偿进行立法。从即日起至下月11日,凡是对征求意见稿感兴趣的市民都可以登录市法制办网站www.bjfzb.gov.cn提交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记者左颖)

编辑:朱鹏英】
请 您 评 论                                 查看评论                 进入社区
登录/注册    匿名评论

        
                    本评论观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中国新闻网立场。
图片报道 更多>>
甘肃白银屈盛煤矿事故已造成20人遇难
甘肃白银屈盛煤矿事故已造成20人遇难
盘点世界现役十大明星航母舰载机
盘点世界现役十大明星航母舰载机
13米高巨型花篮“绽放”天安门广场
13米高巨型花篮“绽放”天安门广场
中国首艘航空母舰正式交接入列
中国首艘航空母舰正式交接入列
日本发生列车脱轨事故 致9人受伤
日本发生列车脱轨事故 致9人受伤
沙特民众首都街头驾车巡游庆祝建国日
沙特民众首都街头驾车巡游庆祝建国日
世界模特嘉年华 60佳丽夜游杜甫草堂
世界模特嘉年华 60佳丽夜游杜甫草堂
青海北部出现降雪
青海北部出现降雪
每日关注  
关于我们】-About us 】- 联系我们】-广告服务】-供稿服务】-【法律声明】-【招聘信息】-【网站地图】-【留言反馈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