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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秘鲁两国最高法院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图)

2008年11月25日 09:30 来源:人民法院报 发表评论



王胜俊和塔瓦拉代表中秘两国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后亲切握手。刘 曼 摄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今天(24日)会见了弗朗西斯科·塔瓦拉·科尔多瓦院长率领的秘鲁最高法院代表团,并与塔瓦拉一行进行工作会谈。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参加会见和工作会谈。

  王胜俊代表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热烈欢迎塔瓦拉一行来访。他说,中秘自1971年建交以来,两国在政治、经贸、文教、科技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不断加强,两国司法机关也保持着友好的交往。塔瓦拉院长此次访华必将进一步促进中秘两国司法界的交流与合作。

  王胜俊简要介绍了改革开放30年以来,中国在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普法教育等方面取得的历史性进步。他说,中国正在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我们将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努力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我们在立足国情总结本国司法实践经验的同时,也要吸收和借鉴包括秘鲁在内各国的有益经验和做法。

  在今天上午举行的工作会谈中,张军向客人介绍了中国法院的组织体系、审判制度、法官队伍和审判案件的基本情况。塔瓦拉一行介绍了秘鲁的司法制度。双方还就有关司法工作问题进行广泛的交流。

  又讯 今天(24日)上午,中国最高人民法院与秘鲁共和国最高法院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王胜俊和塔瓦拉代表中秘两国最高法院在备忘录上签字。

  考虑到双边司法合作有助于促进和密切两国友好关系,并有助于各自司法制度的不断完善,中秘两国最高法院通过友好磋商,达成如下备忘录:双方认为应根据各自的司法工作实际,在两国友好关系的框架中,不断发展两国法院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双方愿加强司法人员之间的交流互访活动,以促进双方法院间经常性的交流与合作;一方举办有关司法问题的国际会议或研讨会时,可邀请另一方派代表参加;双方鼓励在法院管理、法官培训、审判制度改革比较研究及地方法院之间的交流等方面的合作;双方将促进信息交流、司法、法学及有关理论交流。(记者 陈永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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