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本报就“昆明200余家饭店集体停播背景音乐”事件,报道了当事双方的观点。事隔两天,这场激烈的唇枪舌剑之争风波再起。
12月17日,云南省餐饮与美食行业协会、云南省旅游业协会饭店分会、昆明市餐饮与美食行业协会、昆明市饭店行业协会联合发布《答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的公开信》。
公开信依据相关条款提出新的质疑: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如何理解音著协的“合法”身份?如果收费行为是民事行为,音著协是否有义务召开价格听证会?宾馆饭店按每个床位1.75元床/月的收费标准的推演过程是怎样的?如何验证所收费用的80%能到著作权人的手中?
同时,公开信对12月12日音著协云南办事处在昆明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的有关意见,逐条作出了针锋相对的回应。
到底谁的行为“不合法”
记者发现,双方在争论中都提到了“合法”问题。
音著协称,“现在是法治社会,不是江湖”,饭店协会应该带领它旗下的会员就背景音乐的版权使用收费问题走向合法,否则会带领整个行业走向毁灭。
饭店协会的公开信回应:“正因为现在是法治社会,有著作权法、知识产权保护法、企业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以企业有权明明白白买产品、清清楚楚交费用。”
音著协称:“我们针对的是具体的饭店,而不是饭店协会,他们又不是具体使用音乐的单位。”
饭店协会的公开信回应,本协会是经行业主管部门和社团批复部门正式批准成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社团组织,虽不是具体使用背景音乐的单位,却因宗旨、职责和授权委托所在,理应应对和解决行业企业所面临的问题。
收费模式再惹猜疑
记者看到,对于“收费利益分配”问题,饭店协会的公开信再次提出了质疑。
音著协此前对外宣称,侵权播放音乐直接侵害了音乐作者的权益。12月10日,本协会正式公布协会收费模式和收费分配情况。
公开信质疑称,收费和分配模式为什么是12月10日才公布?为什么是在行业企业、社会各界疑问重重、议论纷纷之后才公布?音著协依法开展工作是职责,讲求工作方法地开展工作也是责任。
音著协此前还称,如果不是音著协以集体管理的方式开展服务,每个中外音乐著作权人都各自行使自己的权利,这才会给企业带来真正的“困扰”。
公开信回应称,“不反对无以计数的中外音乐著作权人面对无以计数的酒店和餐饮企业行使自己的权利”,“目前真正困扰我们的是假以无以计数的中外著作权人的权益,以霸王硬上弓的方式给企业带来的困扰”。
音著协认为,饭店协会以对实施多年的著作权法的诸多质疑为挡箭牌,号召鼓励行业全体会员采取“停播行动”对抗缴费。
公开信针锋相对地回应:实施多年的著作权法为何还会产生诸多质疑呢?不懂的问题就扣上“挡箭牌”的帽子,是否违背了商业社会的基本准则?本协会并未“号召鼓励会员停播”,是协会常务理事会议上众会员单位发出倡议,进行表决而形成决议。
音著协称,饭店协会“恐怕也会在真相大白之后彻底将其监管行业的尊严丧失殆尽”。
公开信表示“真的希望真相大白”,“我们现在的一切言行就是为了诉求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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