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如何实现媒体与权力的双赢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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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日报:如何实现媒体与权力的双赢
2009年01月06日 07:56 来源:南方日报 发表评论

  新闻背景媒体人河北遭陷害入狱7年 惊动国家领导获清白

  近一段时间,涉及到媒体人士的案件出现了好几起,新闻从业人员的前途命运一度备受关注。不能说媒体人就天生正义,“封口费”事件已经表明每个行业都存在藏污纳垢的情形;但也不能说每个被抓的尤其是司职舆论监督的媒体人被抓都是罪有应得,因为拨开诸多案件的迷雾,其中违规审理、违法办案、以权涉法的现象还是存在。曾因严重违纪而被中央开除党籍、撤销正省职级待遇的原河北省委书记程维高,在河北主政期间,就曾制造了一起鲜为人知的陷害无辜媒体人石坚获刑10年、入狱7年的重大冤案,此案因惊动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和多名高层领导才终得平反。

  通过干预司法,不当权力很容易就能实现惩戒正当舆论监督的目的。因一篇《山西省运城搞假渗灌浪费巨额资金》的文章,原《山西青年报》记者高勤荣被罗织罪名入狱,虽然就在入狱前,当地一位领导还在一个专门会上讲,“对新闻舆论监督批评,我们的态度是:一欢迎,二接受,三改正”,但不正当的权力一旦信马由缰,再高尚的表态也抵不过报复的力量。在辽宁西丰进京抓记者事件后,一些新闻从业人员受到惩处的案件三番五次地出现,记者尤其是从事舆论监督的记者似乎变成了高危行业,这实在是一个不太好的信号。

  任何人违法犯罪都理应受到惩处,新闻行业自不能例外。问题不在于不能对传媒进行监督,而在于不能每次媒体人出事“总在舆论监督后”。不搞舆论监督,封口费满天飞,一搞舆论监督,“大刑伺候”,这样只能促使舆论监督弱质化乃至于虚无化。动辄对进行舆论监督的媒体人使用专政机器,杀一固然可以儆百,但失去了舆论监督这样一块强大的阵地,不仅与十七大“发挥好舆论监督作用”的精神背道而驰,还会滋养腐败,助长歪风邪气。

  媒体行使舆论监督权是党领导新闻事业的重要举措,这与党领导的其他事业并没有根本冲突之处。非但没有,而且有利于党的其他事业的进步。缺乏监督的权力,一旦使用者利欲熏心,枉法施政,就很容易公器私用,沦为个别人捞取资本的工具。这种权力的不受约束性,才是危害党的执政根基、危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不当行径。程维高之所以“为政一方,为害一方”,离不开钳制舆论,搞一言堂。他能够把反腐斗士郭光允劳教,也就能够让媒体人石坚蒙冤,还能够做到让这样的事件“鲜为人知”。正是“鲜为人知”,一些非法案件才得以被权力施加影响,枉法裁判;也正是由于西丰进京抓记者事件的“广为人知”,不当权力干预司法力量报复舆论监督的行为才得到制止,《法人》记者朱文娜也才免遭一场极具可能性的牢狱之灾。

  从这一系列的事件不难看出,要想实现传媒与权力的双赢,必须把“发挥好舆论监督作用”当成一项政治使命。传媒自身亦要时常反躬自省,一个风清气正的舆论环境才是推动舆论监督发展的根基。何况从本质上来说,包括舆论监督在内的新闻事业和行政、司法等诸多事业都是党领导下的事业,对于党领导的舆论监督,有什么必要非搞成“鲜为人知”、有什么理由重重忌讳呢?而当舆论监督能够正确行使、能够被正确对待的时候,一些施政、行政的错误就可以及时被发现、及时被制止,这才是稳固执政根基的必要之为。唯此,双赢才成为可能,反之,便是双输。

【编辑:吴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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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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