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官员财产申报震慑作用初显 上缴款物76万——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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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勒泰官员财产申报震慑作用初显 上缴款物76万
2009年01月14日 07:54 来源:人民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新疆阿勒泰地区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于2009年1月1日正式启动。记者从阿勒泰纪委获悉:去年12月3日被阿勒泰地委新提拔任命的55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将成为首批申报对象。凡是法律允许、不属于个人隐私的都将向社会公开。

  在财产申报制度正式启动的同时,国内一家网站对网民进行了网上调查:对于阿勒泰官员财产申报一事,您怎么看?共有68382人参与了调查,只有5.9%的民众认为是作秀,认为不是作秀的网民占到了93.4%。您对“财产申报制度”持何种看法?共有4472人参与了调查,90.3%的民众认为:应广泛实行。

  引来怀疑目光

  阿勒泰这项被称为“阳光法案”的干部财产申报制度缘起于去年5月。当时,阿勒泰地区纪委、监察局和预防腐败办公室联合出台了《关于县(处)级领导干部财产申报的规定(试行)》,宣布从2009年1月1日起,该地区将在全国率先实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短短23条的规定,让地处边陲的阿勒泰地区纪委一时间站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媒体认为,官员财产申报是反腐败的核心环节。阿勒泰先行一步,尖刀刺向了腐败的心脏。

  不过,在一片赞许声中,也有人存有疑虑:对于那些严重腐败的官员来说,如果据实申报,必然会受到党纪政纪甚至法律的制裁。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完全有可能瞒报、不报。还有人指出,《规定》本身就存在着“绥靖”的成分:部分申报内容,包括官员及其家庭成员“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依然属于秘密,仅供纪检监察机关、预防腐败部门掌握。媒体只有在官员受到严重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后方可申请查阅、使用其秘密申报材料。那么,至少在这一部分,仍在逃避“阳光”照射……

  有人由此认为:在目前情况下,《规定》执行起来难度极大,《规定》最终会流产。

  震慑作用初显

  伴着新年的曙光,“阳光法案”终于露出了面目。

  为了使财产申报真正落到实处,阿勒泰地区纪检委、监察局、预防腐败办公室专门发布《关于县(处)级领导干部财产申报情况的通告》,要求申报对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申报,未在规定时间申报的,不但要公开通报,还将追究责任。

  对于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如果财产申报对象瞒报、虚报如何问责以及相关配套措施的问题,阿勒泰纪委有关领导表示:将与金融、证券、动产、不动产产籍产权管理等相关单位在现行体制框架内共同研究制定财产申报相关配套措施,利用上述部门在全国、全疆、地区联网系统,对财产申报对象大额可疑资金的流动(洗钱及向境外转移资金)以及动产、不动产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对于申报对象在财产申报过程中瞒报、虚报,情节恶劣的,纪检监察机关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从重、加重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据悉,在阿勒泰地区《关于县(处)级领导干部财产申报的规定(试行)》发布后,在近半年的时间内,地区纪检委就收到申报对象上缴款物价值76万余元,其中单笔数额最大上缴款10万余元,单笔财物价值最大的为26万元。财产申报对违法违纪人员的震慑作用已初步显现。

  期盼走向成熟

  随着“财产申报制度”正式启动,大部分受众的疑虑在渐渐消失。

  但不同的声音依然存在。有不少网民在网上公开发帖指出:从此次公示的55名官员财产申报情况来看,这一制度性创新尝试的收效很不理想,甚至反而为部分官员提供了自我标榜的舆论阵地。

  网民尖锐地说:在当今腐败无孔不入的大背景下,这样的结果可信吗?

  还有网民对“官员另有7项财产需要申报但不公开,只须填写《秘密申报表》。所以如此,主要是考虑保护官员的合法财产和人身安全”这样一种解释提出疑义:这是一种借口。

  尽管疑问不断,阿勒泰的“阳光法案”仍在一步一步有条不紊推行。任何新事物刚开始都难免有这样、那样的缺点,我们应该给阿勒泰一些时间,也应该允许网民有疑虑存在。也许就在疑虑,甚至是责难声中,“阳光法案”会一步一步走向成熟!

  我们都期待着。(记者 戴 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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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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