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评论:解决公共问题切勿"实名"依赖——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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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媒体评论:解决公共问题切勿"实名"依赖
2009年01月19日 13:56 来源:法制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人们往往容易寄希望于通过实名制来解决火车票分配程序中不透明、不公平的问题。在目前的条件下,对火车票实行与飞机票那样的实名制,在技术上不仅是可行的,而且对于公开、公平分配火车票这样一种春运期间的稀缺资源,打击公众深恶痛绝的票贩子和铁路内部人员违规售票问题,会起到非常直接的作用。但问题是,面对上亿计人次的集中时段客流,火车票实名制问题,不仅仅只涉及到技术上的操作,更涉及价值选择、可行性以及有效性等深层次的问题。

  在价值选择上,火车票实名制表面上看是在购票和检票环节多履行一道验证手续,其实背后隐含着的却是对公民合法权利的某种限制。这是因为,本来公民只要不携带法律法规禁止携带的物品,完全可以自由购票和乘坐火车出行,无需附加任何其他条件。而如果实行实名制,公民在购票环节则必须出示身份证明,在进站检票上车时还得再次验证车票与身份证明是否相符。显然,实名制难免会构成对公民自由出行权利的前置性限制,公民一旦因种种原因没带身份证明,即使一票在手,也只能望车兴叹。

  而且,在目前相关隐私法规范不甚健全的情况下,实名制和多次验证还极易导致公民隐私信息泄漏,侵犯隐私权的“次生灾害”。同时值得一提的是,从法律上来说,铁路部门在购票、检票环节查验身份证明,似乎也并非现行居民身份证法明确规定的公民必须出示身份证的法定情形,实名制本身的合法性还有待商榷。

  从可行性上来说,火车票实名制固然在纯技术上没有任何障碍,但问题是,对公民来说,本来简简单单的一次出行,难道非得身份证照齐全并一次一次出示?对铁路部门来说,又如何在购票、检票环节实现对公民身份证明的有效查验,将实名制落到实处?对前者而言,火车是大众出行工具,便宜方便快捷是最大特点,一旦处处需要出示身份证明,出行活动不再自由自在,时间成本成倍上升,没有身份证明不仅寸步难行,还面临不被信任的尴尬,如此一来,谁还会从心底里接受这种随意给自己附加的权利限制呢?对后者而言,对数以亿计的旅客在购票、检票环节都无一例外地进行身份核对和查验,更是一件无法完成的事情。因为在有限的铁路线上要尽可能多开行列车,最大限度提高铁路运能,效率在售检票过程中可谓是生命线。而一旦实行实名制,影响效率的还不仅仅在售检票环节的不便,实名制还会带来一系列诸如购票后身份证明丢失处理、车票合法转让等问题。这些不可回避的问题,解决起来往往程序繁琐,耗费大量的时间成本,影响公民正常出行不说,对铁路部门来说,也并非通过自身努力就能解决的。

  而且,按照法律规定,查验公民身份证明是人民警察的法定职权,且执法时不得少于两人,这样一来,实名制如果想“落地有声”,势必需要增加大量的警察编制和人员,这显然也不是短期内就可以解决的事情。

  另外,需要警惕的是,在火车票实名制呼吁的背后,似乎存在着一种对“实名制”的过度崇拜和依赖。解决存款中的问题,实行储蓄实名制;解决证券问题,实行账户实名制;面对网络信息社会面临的种种挑战,呼吁实行网络实名制、博客实名制、手机实名制;面对票贩子和铁路内部违规操作,又纷纷呼吁实行火车票实名制;等等。这样的逻辑是,对于很多错综复杂的公共领域问题,公众往往认为“实名制”可以通过看得见的方式实现看得见的效果,达到药到病除的功效。应当说,这种被日益泛化的实名制之风,不仅有难以跨越的法律正当性障碍,难以承受的执法成本之重,更折射出目前一些公共领域管理理性化、科学化的严重不足。(刘行)

【编辑:吴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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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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