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全面建立起临时救助制度——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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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全面建立起临时救助制度
2009年01月19日 15:15 来源: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记者昨从省民政厅获悉,截至目前我省各县(市)均已制定出台临时救助制度,这标志着我省已全面建立起覆盖城乡困难群众的临时救助制度。

  据介绍,许多人因患危重病、子女教育、自然灾害或遇到突发性、不可抗拒性因素等,导致家庭生活暂时特别困难,临时救助就是对这些对象、家庭给予一次性救助的制度。其对象既包括城乡低保户,也包括低收入困难群众。一次性救助标准一般在400元-800元之间,武汉市最高可达到1500元。

  按照省民政厅要求,从去年下半年开始,我省市、县两级民政部门分别结合当地实际,由当地政府或民政、财政两局发文,出台临时救助制度。据不完全统计,第四季度全省已累计一次性救助困难群众2.3万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2000余万元。

  据悉,一次性救助的资金由各地通过财政预算、社会捐助等方式筹集。一般从地方配套城市低保资金中按照上年度低保金支出总额2%-3%的比例提取临时救助资金。包括“5个5”、“3个5”慰问资金在内,我省今年预计可筹措临时救助资金2.5亿元。(记者王孝武 通讯员袁悦)

【编辑:吴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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