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免去“煤老板县长助理”同样需要正式说法——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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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免去“煤老板县长助理”同样需要正式说法
2009年02月06日 09:09 来源:中国青年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陕西府谷“4名煤老板任县长助理”事件,终于以县长助理被免职告一段落。据媒体报道,府谷县委依然认为当时聘用民营企业家为县长助理的效果非常明显,促进了经济发展,但由于此项工作没有明确的政策依据,仍处于摸索阶段,工作难免会出差错。于是,县委决定,免去高乃则、王乃荣、王万东、刘过门四人县长助理职务。(《华商报》2月5日)

  县长助理被免掉了,这一聘任的不妥仅仅是“没有明确的政策依据”,其刺激经济的积极作用还是很明显的。我认为,这样的匆忙决定并不能从根本上平息外界的质疑,既然聘任县长助理有正式文件规定,那免职时为何并不涉及这一规定?

  媒体报道,早在2007年3月7日,府谷县出台《关于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暂行规定》,这份文件第九条明确提出:县委、县政府对纳税1000万元以上、群众公认有突出贡献的优秀民营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组织考察,可聘任为县人民政府不脱产县长助理。上述被免去县长助理的民营老板,就是县委组织部下发红头文件聘任的。

  可见,聘任时还是有一定“政策依据”的。此番府谷既不对《暂行规定》的有关条款进行废止或修订,也不做任何说明,显然有缺憾。甚至会让人猜测,如果《暂行规定》的有关条款岿然不动,那么,那些引领地方经济的超级富豪,会不会过一段时间卷土重来?类似事情也不是没有发生过。所以,即便是为消除公众疑惑计,也应把一任一免这样原本严肃的事情做得更严肃些。

  此外,府谷所说的“仍处于摸索阶段”似乎也不尽然。此项工作在当地也是经过很长时间实践的,据府谷县委组织部部长贺强介绍,让民营企业家到政府任职,府谷以前就有“先例”,“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不脱产的副乡镇长、乡镇党委副书记,最多时达到29个。”(《瞭望东方周刊》2009年2月3日)

  至于说煤老板任“县长助理”的价值判断,目前因缺乏量化数据,还不好说,但从制度建设来说,显然不太合适。像府谷县委组织部部长贺强说的“老板当了县长助理后,行为上有了约束,大家也尊重了,老板自身有自豪感”,那只是一种理想而已,并不能取代制度的严肃性。当然,现在府谷县也认识到了这种不合适,毕竟,善待民营老板的办法多得很,并不一定要将官职拿来做交易。

  此外,这样的官职交易还会让人产生不好的联想,与古代的捐纳联系起来。陕西煤老板县长助理是不是类似古代的捐资纳粟换取官职、官衔?按照府谷县的解释,当然不是,他们认为,煤老板的这个县长助理只不过是一个荣誉、一种政治待遇罢了,并不是政府序列中的实际职务。然而,古代捐纳的设计初衷也是如此,只是在实践中渐渐变异。

  我们知道,在一个完全依赖资源开发的地域,煤老板实际上已具有了等同于县长的权威,甚至有些县长也不得不看老板眼色。如再加上县长助理这样一个政府正规的权力分享通道,焉知会发生什么情况?(胡印斌)

【编辑:吴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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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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