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力促流动人口“市民”化——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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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力促流动人口“市民”化
2009年02月27日 05:3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社福州二月二十六日电 (记者 张彩林)福建省公安厅今天在此间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外宣布,从即日起,福建省将逐步推广流动人口“一站式”、“一证式”服务管理,促进流动人口市民化。

  为加强对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福建二月初出台了《关于开展流动人口“一站式”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出对持有《暂住证》并符合一定条件的流动人口在劳动就业、生活居住、社会保障、卫生保健、子女义务教育等服务,以及经济、政治、文化等权益方面,享有与当地居民同等的保障措施,以切实保障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

  福建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部门介绍,开展流动人口“一站式”服务管理,就是整合各类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成立统一的流动人口综合服务站,实行一个窗口、一支队伍的“一站式”服务,简化办事程序,做到资源共享。

  在具体的十一条保障措施里,福建明确规定在福建城市或城镇连续居住满五年,签订劳动合同、有合法固定住所、无违法犯罪记录的,准予户口迁入实际居住地。

  福建也强调,《暂住证》为福建省开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统一证件,将各有关部门证件内容融入《暂住证》中,简化了流动人口办证种类;只要暂住人口持有效暂住证件,在异地变更暂住地址全省有效。

  福建是中国最早实行改革开放的省份之一,近年来随着福建“海西”建设的推进,吸引了大量流动人口涌入。据统计,截止二00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福建全省公安机关登记在册暂住人口四百六十二点七万人,出租房屋三十五点九九万户。(完)

【编辑:魏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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