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贪官故事千篇一律我们却没有ICAC——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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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扬子晚报:贪官故事千篇一律我们却没有ICAC
2009年02月27日 14:36 来源:扬子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南京一区民政局副局长潘玉梅受贿案一审被判死缓,潘玉梅累计受贿一千多万,家中被搜出26公斤现金(2月26日《扬子晚报》)。

  又是个千篇一律的贪官故事:潘玉梅从小家教很严,参加工作后,从区委秘书一路做起。以做事认真、要求高、不留情面的风格为人熟知。有人送礼送钱,都被她婉拒。而后“工作中遇到的失意、委屈、矛盾接踵而来,令她异常困惑。”“对官场开始有了把握不住的恐惧。”“渐渐把社会上负面的东西放大,把灰暗面当主流,对权力有了追逐和运用的欲望。”而后开始收钱。再然后,借招商引资批地圈钱,滚滚而来的金钱不费吹灰之力……最后依然是领导“重要批示”,贪官入狱。

  类似的模式,看过多少遍啊多少遍。凑巧的是,25日的《中国青年报》报道了香港的廉政公署(ICAC)。谈到香港也有过“黑暗年代”,由于监管措施的落后和拜金心态的扭曲,贪污歪风曾渗透到香港社会的方方面面。日常生活里潜规则横行,病人如果不“打赏”护理员和杂工,连开水和便盆都得不到;食肆要取得经营牌照,必须向有关部门派钱疏通;甚至连消防人员救火,也要先收取“开喉费”,香港警察队伍每年从黄、赌、毒集团所得的贪污贿金就达10亿港元之多……

  但1974年廉暑成立后,以执法、防贪和教育“三管齐下”的策略,下设三个部门:执行处,通过严厉执法,打击惩治违法舞弊行为,起到威慑作用,令贪污分子“不敢贪”;防止贪污处,提供切实有效的建议,堵塞制度漏洞,减低贪污机会,令有贪念的人员“不能贪”;小区关系处,在社会中持续提倡反贪意识和个人操守,巩固廉洁文化,同时针对贪污风险较高的主要行业,度身定造防贪教育计划,令所有人都“不想贪”。一场“静默的革命”由此掀起,开始了香港的廉政时代。“透明国际”公布的2008年“清廉指数”,香港在世界180个国家和地区中排名第12位。“香港胜在有ICAC”成了一句家喻户晓的话。

  我一直以为,香港反贪的经验对内地有极大的借鉴作用,虽然两地的政治制度不同,完全照搬可能也会有部分消化不良之处。但由于香港与内地都是行政主导性社会,在社会管理技术层面上的类同性,要远高于内地与欧美国家。再加上同文同种。内地借鉴香港的经验,排异反应一定会小得多。而且香港毕竟是中国的一部分,它的人力资源我们也大可利用。(河南 乐 毅)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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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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