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去年24名检察官违法乱纪被追究刑事责任——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国内新闻
    中国去年24名检察官违法乱纪被追究刑事责任
2009年03月06日 15:1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3月6日电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谦今日做客人民网时透露,2008年,全国检察官中就有24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孙谦说,检察机关每年也有一些个别的检察人员违法乱纪,甚至构成犯罪。

  孙谦说,在前几年发生的原江西省检察长丁鑫发受贿案,原天津市检察长李宝金受贿案,在社会上造成极其恶劣地影响,法律监督机关的领导干部,共和国的检察官,赋有查办贪污贿赂犯罪职责的执法人员,贪赃枉法按、收受贿赂是决不能容忍的。他们已经受到了法律的严厉追究。

  孙谦指出,反腐败部门自身干净,自身正派是履行法律职责的重要条件。当然,检察官也生活在社会生活当中,也会受到侵蚀。所以,如何搞好自身反腐败,如何更好地接受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党的纪律检查的监督,新闻媒体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一直是我们非常重视的问题。把检察队伍锻造成为一个廉洁的队伍,一直是我们的一个追求。

  “我们欢迎社会各界对检察官的执法活动,包括他们在社会生活中的表现予以监督。”他说。(据人民网文字直播)

【编辑:朱鹏英
    ----- 国内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关于我们】-About us 】- 联系我们】-广告服务】-供稿服务】-【法律声明】-【招聘信息】-【网站地图】-【留言反馈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