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代表呼吁建立预警机制 杜绝“裸体贪官”——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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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会代表呼吁建立预警机制 杜绝“裸体贪官”
2009年03月09日 15:59 来源:羊城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今年全国两会前,全国政协委员、原上海市卢湾区副区长忻伟明请辞委员身份,借出差机会滞留法国。此前,早将家人送到国外的温州市鹿城区区委书记杨湘洪也曾滞留巴黎不归……再前,国家电力公司原总经理高严、贵州省交通厅原厅长卢万里……现在,他们都可以用一个时髦的词汇来称呼———“裸体贪官”。

  连日来,“裸体贪官”成了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最关心的话题。“建立‘裸体贪官’预警机制”、“立个《预防职务犯罪法》”、“搞个‘行贿人黑名单’堵住源头”、“引进‘污点证人’制度”……代表委员们各出高见,目的只有一个———给“裸体贪官”们照照X光,让他们为自己的的丑陋行径付出代价……

  建立“预警机制”

  台盟中央在其提案中表示,应建立“官员滞留他国预警机制”。提案认为,要建立和完善党员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移居海外的报告和备案制度。根据党员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有关规定,党员干部有义务将配偶子女移居海外并申请“绿卡”的情况向组织报告,故意隐瞒不报的,应当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同时,要建立官员配偶子女出国留学、定居报告和备案制度。

  台盟中央还表示,作为预警机制的一个组成部分,还应尽快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该制度不仅包括领导干部个人财产或收入情况,也应当包括领导干部的家庭财产、收入情况及家庭成员是否身在境外、是否在境外有存款或购置财产等方面内容。

  设“行贿黑名单”

  全国政协委员黄少良建议,制定《国家预防职务犯罪法》,以从根本上惩治“裸体贪官”。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要对受贿和行贿人共同治罪,并推广实行“行贿黑名单”及档案查询制。检察机关应建立更加完善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只要有过一次行贿犯罪记录,行贿者就应当永远被纳入‘黑名单’,排除其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经营性土地使用出让、政府采购等招标活动之外,从而对行贿人产生巨大威慑力,从源头上杜绝这类腐败行为。”黄少良表示。

  据了解,“行贿黑名单”制度日前已在国内部分检察院进行试点。

  欢迎“污点证人”

  有些贪污贿赂案,即使进入刑侦阶段,检察机关也要花大量时间来搜寻物证或人证,有时还会因为找不到人证而撤诉。“这个时候,‘污点证人’往往会发挥意想不到的作用”,黄少良认为,我国也可以尝试建立“污点证人”制度,通过他们来找出那些巨贪。“只要愿做污点证人的涉案人,就能得到减轻量刑或免于量刑的处理”。

  守好护照屏障

  贪官出逃,必拿着护照过安检,这是拦截他们的最后一道屏障。基于此,台盟中央表示,必须重视起护照问题,认真执行《护照法》以及护照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规范护照审批、签发和管理。为了有效防堵外逃贪官于国门之内,必须建立起一个简便、高效的边控审批、协调机制,使相关部门的边控请求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出入境管理部门。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电影学院院长张会军则表示,在边检和政府职能部门之间建立一个强大的网络查询系统是十分必要的,这样就可以及时将贪官拦截在国内。“此外,还要重视和其他国家建立相关的引渡协议,这样,万一贪官真的侥幸逃了出去,我们也有办法把他们抓回来”。(特派记者鲁钇山、张小磊、李晓莉)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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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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